• 开平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   
      • 搜索
    今天是2019年4月12日 星期五欢迎进入开平市公安局!
    您当前的位置: 首页 > 开平市公安局 > 政务公开 > 公告公示
    关于确认徐景辉等2人见义勇为的决定
    发布日期:2023-12-27 10:54
    来源:本网
    打印
    【字体:

    各镇(街)、翠山湖管委会、市有关单位:

    经我委深入调查和广泛征求意见,并于2023年12月19日召开市见义勇为评定工作会议进行评定,一致认为徐景辉于2023年4月24日在三江桥头附近勇救跳江女学生的行为、张海明于2023年9月11日在苍江广场附近跳河救人的行为属于《广东省见义勇为人员奖励和保障条例》规定的见义勇为。经公示无异议,现予以确认,并按规定授予“见义勇为先进个人”荣誉称号和颁发奖励金。


    开平市见义勇为评定委员会

    2023年12月27日


    相关附件:

     
    联系我们 网站帮助 网站地图 服务申明
     版权所有:开平市人民政府    主办:开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备案编号: 粤ICP备05079694号  网站标识码:4407830003  粤公网安备; 44078302000116
    开平市政府网公众号
    开平发布政务微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