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根据江门市委统一部署,2025年4月27日至8月15日,江门市委第四巡察组对开平市公安局党委开展了巡察。2025年11月5日,江门市委第四巡察组向开平市公安局党委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集中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党委履行巡察整改主体责任情况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论述,认真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和中央办公厅《关于加强巡视整改和成果运用的意见》精神,严格落实江门市委巡察整改工作部署,坚决扛起巡察整改主体责任,以最坚决的态度、最严格的要求、最有力的举措推进巡察整改任务落实,以实际行动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
(一)强化政治引领,切实扛起巡察整改政治责任。召开巡察整改动员部署会、专题党委扩大会议、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会等,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论述,并与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贯通起来,与开展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结合起来,引导全市公安机关广大党员干部增强做好巡察整改工作的思想自觉、政治自觉和行动自觉。
(二)压实主体责任,凝聚齐抓共管攻坚合力。市公安局党委主要负责同志扛牢第一责任人责任,带头研究部署、带头查摆剖析、带头调度督办,推动问题全面整改。领导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按照职责抓好整改任务落到实处。领导班子带头研究制定巡察整改工作方案及问题清单、任务清单、责任清单,逐条明确整改责任领导、责任部门和整改时限。领导班子认真开好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深入查摆剖析、深挖问题根源,提出整改措施、明确努力方向。
(三)细化整改措施,确保整改任务闭环推进。认真对照市委巡察反馈意见,逐项梳理分解,细化为139条整改措施,实行台账式管理、项目化推进、销号化验收。同时,建立每周通报、定期会商和督导检查制度,定期召开巡察整改工作推进会,分析整改形势,研究解决难点问题,强化整改成效评估,确保整改措施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
(四)坚持标本兼治,以整改实效推动公安工作高质量发展。坚持把巡察整改与建章立制紧密结合,既狠抓突出问题整改,又注重源头治理,从制度机制上查找原因、堵塞漏洞。整改期间,围绕加强党的建设、规范党风廉政建设、严格队伍管理、强化执法监督、强化公车管理、优化财务审批流程等方面,修订完善各类规章制度34项,着力形成用制度管权、按制度办事、靠制度管人的长效机制,巩固深化巡察整改成果。
二、巡察集中整改落实情况
(一)关于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和党中央决策部署,履行公安职责使命方面
1.全面提高政治站位。
一是持续深化政治引领,组织召开党委(扩大)会议14次,不折不扣落实“第一议题”制度,专题深学《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等文件精神,修订完善党委议事规则,明确班子成员对非分管领域重要事项须充分发表意见,建立局领导联勤调度和每日视频调度机制,全面贯彻落实派出所办理刑事案件负面清单制度,严格审批警力调用程序,优化联合办案流程,形成全局“一盘棋”整体作战格局,打击防范效能显著提升,刑事治安警情得到有效遏制。
二是专题学习“三重一大”制度及党委会议事规程,实现各部门负责财务、采购岗位关键人员学习全覆盖,确保制度内涵全知悉。严格落实车辆暂扣全流程规范,全程监督、记录违法车辆暂扣、转运停放等环节,常态化开展暂扣车辆状况抽查,重点核查暂扣车辆台账数量、停放点位、车身状态等关键情况,严防违规停放问题发生。
三是成立提升群众安全感工作领导小组,对标测评体系逐项分析短板弱项,常态化开展“盗抢骗”“黄赌毒”及社会治安热点问题专项行动,组织开展道路交通安全“减量控大”攻坚战,强化街面显性用警,严查严处超载、超速、酒驾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主动对接协同相关职能部门,建立重点领域风险联防联控机制,推动源头治理,全力扭转安全感排名落后局面。经过集中整治,开平市群众安全感满意度呈现整体上升,排名由2024年度全市排名倒数第1升至2025年度全市第4,全市交通事故亡人数自2024年起已连续两年呈同比下降趋势。
2.全面提高防范化解矛盾风险能力。
一是组织全警深入学习《信访工作条例》,制定常见警情标准化沟通指引,推行“谁接警谁负责”“谁办理谁回访”机制,落实局领导、业务大队领导、派出所领导“三级接访”制度,成功推动多起疑难案件化解。统一工单分类标准和办理规范,建立“首接负责+盯办跟进”闭环流程,落实对不满意警情逐件复盘,强化执法监督常态化通报点评,对查实有责的信访案件严肃追责,信访形势总体平稳可控。
二是完善排查预警与多元化解机制,每月组织基层民警、网格员对重点区域、重点人群进行摸排,推动政法委建立季度联席会议分析矛盾排查化解态势。同时,推动建立“1+6+N”多元共治机制,利用“一站式”粤平安平台,持续细化市、镇、村三级调解网络的职责分工与对接流程。建立“研判—交办—落实—反馈—销号”闭环管理制度,制定标准化的《矛盾纠纷排查管控及重点人员落地行动流程图》,落实局领导包案制度,包干局领导每季度接访重点人员,听取人员诉求情况,有效实现“事心双解”,推动辖区涉访形势平稳可控。
三是修订完善《开平市公安局信访投诉案件工作机制(试行)》,建立“受理登记—分类流转—核查处置—结果反馈—台账归档—责任倒查”全流程闭环机制,明确各环节责任单位和时限要求,完善台账记录,结合典型案例开展专题研讨和教育培训,强化全警宗旨意识和规范办理责任,实现信访事项办结率、按时反馈率双达标。
3.全面增强打击犯罪力度。
一是建立完善日调度、日通报工作机制,设立指挥调度岗,每日由值班局领导担任指挥调度长,落实督办盯办机制,对结案率和未结案件进行调度通报,形成督办台账,倒逼结案工作落地见效。对2022年以来的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案件进行自查,进一步优化执法办案流程,已完成超期移送起诉问题整改。
二是印发《开平市公安机关旅馆业和娱乐服务场所分级治安管理实施细则》,建立差异化监管机制,每季度召开分片管理会议,通报治安形势,动态评定场所等级。每季度召开行业监管会议,组织从业者开展法治教育培训,明确经营规范,派发《关于规范接待未成年人入住》等宣传资料,推动相关行业自律意识显著增强。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公安机关法治副校长开展法治宣传工作的通知》,深入开展“法治进校园”活动,覆盖全市所有中小学,受教育学生达9万余人次,有效提升青少年法治意识与自护能力。印发《开平市公安局未成年人保护与犯罪预防联动工作机制》,聚焦夜间重点区域时段,动态调整警力加强对未成年人易聚集区实施高频高密度巡逻,构建立体防控圈。建立领导干部“一对一”帮教机制,建立健全“一人一档”工作台账,创新实施分级走访,动态掌握帮教对象动态状况,该成效获开平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高度肯定,相关经验已在全市推广。
三是充分发挥联席办的作用,针对在扫黑除恶预防和治理工作中存在的乱象、监管漏洞,及时向行业主管部门制发《公安提示函》,推动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加强监督管理和源头管控。完善实施扫黑除恶专项工作机制,落实线索包办责任制,全力开展扫黑除恶斗争重点线索“清仓攻坚”专项行动,相关目标线索已全部办结。
(二)关于聚焦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整治重点领域、关键环节方面
1.全面整治执法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问题。
一是加强执法规范化建设,以召开大讲堂、模拟考试、信访投诉案件复盘等多种形式开展执法教育培训,深入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先进经验、剖析身边人身边事典型案例、总结经验教训等,进一步提升我局民辅警执法素养与实战能力。完善实施警情盯办机制,加强和规范突出敏感警情处置及跟进落实工作,每日对刑事治安警情和重大敏感警情进行调度,实行“一事一盯办”,加大举报投诉线索核查力度,建立投诉信访案件复盘倒查机制,压实层级责任链条,进一步推动信访事项源头化解。
二是健全“受理、分流、立案、处置、反馈”全流程闭环体系,对典型案例开展“大讨论、大培训”,深刻剖析“有案不立”导致舆情扩散、“立而不侦”引发信访积案的深层原因。由法制部门牵头协同各办案单位对有关案件进行审阅,精准排查隐形问题,并督促办案单位全部完成整改。
三是制定实施涉警交通事故及交通违法防范工作机制,落实每半年对事故有无违规用车情形、责任划分、所属单位、事故原因、时段、区域进行汇总,开展涉警交通事故及交通违法情况专题研判,部署推进整改工作。搭建开平市公务用车管控模型,实现对公务用车的智能化监管,进一步提升公务用车管理的规范性和透明度,优化车辆使用效率,压降违规行为发生率。修订完善《公务用车使用登记台账》,组织各用车单位签订《开平市公安局公务用车管理承诺书》,组织集中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条例制度,压实用车单位主体责任,落实定岗定责,严格执行公务用车审批制度,落实用前必审、规范登记。
四是以“大讨论、大培训”为载体,组织各办案单位认真传达学习公安机关案件办理程序、规范取保候审等规章制度,熟悉掌握取保候审有关流程和规定,切实增强办案民警的执法办案水平。针对保证金整改专项,每周通报保证金退还情况,推动相关事项全部完成整改。同时,举一反三,建立取保候审保证金管理工作机制,印发进一步规范取保候审保证金管理工作机制,由督察大队、法制大队等部门对保证金管理情况进行监督。目前,未发现保证金超一年未处理情况。
五是强化检法文书通报,建立“三书”专项台账通报机制,全面梳理归集2025年的检察院“三书”,开展复盘督办、靶向通报,同步对所有涉三书案件逐案过筛核查,逐项排查是否存在徇私偏袒等利益输送线索。经全面核查研判,全年涉检察院文书案件未查实利益输送相关违法线索,执法风险源头防控成效显著。同时,强化常态化执法考评,向各单位通报检察院“三书”分析报告情况,认真分析案件考评中暴露出来的问题,系统总结执法办案薄弱环节和漏洞,深究问题产生的根源,落实法律法规和各项制度执行。
六是加强学习培训,向全局各警种、派出所推送涉案财物处理操作、管理、盘点等文件资料,强化涉案财物管理人员学习培训,提高涉案财物管理人员的业务水平。修订完善涉案财物管理、处理实施细则、涉案车辆处置操作细则等规范文件,压实涉案财物分级管理责任,组织各库房的涉案财物管理分管领导和负责民警签订《涉案财物管理责任承诺书》。定期开展涉案财物盘点工作,强化日常监督检查机制,不定期对分库房进行抽查,发现并整改个别库房存在未安装监控、台账登记不统一等问题。全面清点各办案单位已提出处理意见的车辆,并开展车辆信息核查,对查封车辆发函至各地法院征询处理意见,确保涉案车辆依法依规处置。组织专人对历年未处理暂扣款进行逐笔梳理,及时将核查信息分类反馈至各办案部门,督促依法作出处理决定,明确每笔暂扣款处理时限及责任人员,确保暂扣款依法合规处理。
七是深入剖析2022年以来酒、醉驾案件处理不及时的根源隐患,针对性加强涉酒案件办理工作的组织协调和集中攻坚。进一步厘清醉驾、酒驾案件处置不及时的堵点、难点,对未办结案件实施挂图作战,逐一对账销号。健全涉交通管理类案件办理机制,建立办案进度跟踪制度,加强对办案不作为、慢作为问题的追责问责力度。持续开展办案程序系统学习、集体讨论和剖析通报等,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进一步开展警示教育,严防同类隐患久拖不治、同类问题再次发生。巡察整改以来,暂未发现新增酒驾、醉驾案件办理不及时的情况。
2.全面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
一是严密压实责任链条,组织全警重新研读津补贴及差旅费管理规定,明确各单位主要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全面排查清缴违规发放的各类补贴及超标准报销的差旅费。建立长效机制,启用加班申报登记系统,实施“线上系统流转+线下纸质备案”双轨运行及三级审批制度,规范差旅费事前审批及报销审核流程,落实每月专项核查,开展常态化抽查审计,对苗头性问题及时预警纠偏,严防问题反弹。
二是制定实施公务用车管理规定等规章制度,组织各单位公务用车管理员和分管领导签订《开平市公安局公务用车管理承诺书》,严格落实用车责任。全面规范建立公务用车管理登记台账,落实每月抽查3个单位,被检查单位已限期整改完毕存在问题。全面加强公务用车使用监管,建立公务用车定位终端管理台账,落实全局在用公务用车非涉密车辆一律纳入安装范围。重点推进局机关用车管理改革,实行“统一统筹、按需调配”管理模式,打破部门专属使用限制,避免资源闲置。全面推行广东公务出行APP线上申请审批,实现用车需求提交、审批流转、调度派车全流程电子化,大幅度提高公务用车使用率。通过统一调度优化派车方案,全局公务用车平均月使用次数均有提升,资源配置更趋合理。开展变相长期租赁车辆专项清理,已全部完成非中标单位租赁车辆清退工作。印发《关于印发开平市公安局公务用车使用管理规定的通知》,建立公务用车督导检查台账,落实每月随机抽查3个单位,开展6次专项抽查,相关单位均已在限期内整改完毕。
三是落实公安部“六项规定”和省厅“九项规定”要求,通过酒测小程序抽查、局大院门口检查等方式累计开展酒精常态化检测,形成“日检查、日通报”机制,暂未发现违规饮酒问题。落实“八小时外”监督管理机制,各基层所队在早交接班时落实岗前岗后酒精检测制度,每日由值班领导组织岗前检测,形成“日提醒、日检查、日报告”工作闭环,切实将禁酒要求嵌入日常勤务管理。同时,印发《致家属的一封信》,倡导家属当好“廉内助”“监督员”,共同防范酒后失控行为;印发近年来本地公安队伍民警酒驾违纪违法典型案例,做到以案示警、以案促改,进一步覆盖教育民辅警。组织全体民辅警签订承诺书,坚决遏制酒驾醉驾违纪违法行为发生。
四是组织警保部门相关人员深入学习《广东省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办法》《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等文件,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强化财务业务知识储备。加强对公务接待函的审核力度,严格落实“无接待函不接待、审批不全不执行”刚性要求,对每份接待函的接待人数、接待标准严格把关。强化专项核查,全面开展自查,巡察整改以来,暂未发现重复报销等问题。
五是落实民警规范驾驶情况季度抽查、通报要求,对发现问题频率超3次以上的单位开展警示教育。印发《关于民警驾驶警车未按规定佩戴安全带问题的通报》,组织全体民辅警对照自身查找驾驶陋习、纪律漏洞,常态化召开专题学习警示教育会议,组织各单位学习《开平市公安局公务用车使用管理规定(试行)》《党政机关公务用车管理办法》《关于进一步规范行政事业单位公务用车使用管理的通知》《关于加强公务用车运行数据管理的通知》等文件,进一步强化纪律意识、规矩意识和安全观念。印发《开平市公安局涉警交通事故及交通违法防范工作机制》,各单位严格规范公安机关公务用车管理,强化内部监督执纪,压实用车单位与驾驶人主体责任,防范公务用车交通违法违规及交通事故。
3.全面健全完善采购管理机制。
一是修订完善我局政府采购管理细则,明确采购各环节责任主体、层级审批标准及权限,落实业务需求部门联合采购代理机构依法设定并量化评审要素,形成统一清晰的评审判断标准。印发实施我局政府采购工程、服务验收操作细则,落实重大经济合同逐层审批制度,规范处置戒毒所智慧监管建设项目设备。巡察整改以来,暂未发现有结算不规范情形。统筹推进食堂规范管理,修改完善我局机关食堂管理办法,建立饭堂管理规范台账和厨房食材用品出入库登记本,落实各派出所饭堂统一采购。
二是抓实抓细财务管控,修订我局财务管理制度,新增现金借款管理等具体条款;组织财务业务专项培训,覆盖全局(含派出所)财务、内勤岗位人员;看守所落实规范药品采购程序。各单位及时结清业务借款,并落实每月更新现金业务借款借支情况,经核查,目前我局借款用途、程序、期限均符合规定。落实拖欠租金清偿,并扩展自查全局所有不动产使用情况,暂无发现其他出租资产。完善资产划拨手续,根据划拨资料进行销账处理;全面核查不动产使用情况,并与开平市自然资源局查询资料对碰,巡察整改以来暂无发现其他同类账外不动产。落实资产盘点,建立当前闲置的房产清单,并向市财政局申请移交闲置房屋至市资产管理部门,由市资产管理部门统一盘活使用。
三是组织财务业务专项培训,重点学习《政府非税收入管理办法》《财政部关于加强政府非税收入管理的通知》等文件,学习覆盖全局(含派出所)财务、内勤岗位人员。规范处置挂账款项,针对不同挂账成因对长期挂账凭单逐笔开展处理。严格执行《政府非税收入管理办法》,落实罚没收入“定期自查+定期对账+动态监测”机制,每月底对罚没款项到账、逾期情况进行全面核对。经各办案单位和警务保障室自查、对账,暂未发现新增逾期未缴、过催缴期款项。
(三)关于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夯实党的组织建设方面
1.全面落实“两个责任”。
一是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及党委议事规则,巡察整改以来,局党委3次专题听取相关单位“四列四查”履职情况及“一岗双责”落实情况汇报,并专题研究全面从严管党治警工作,严格对标每季度开展廉政风险排查要求,通过“个人自查、同事互查、组织核查、家属协查”四位一体模式,聚焦“车枪酒赌毒债情”等17类风险特征开展全覆盖起底,建立风险隐患清单并实行“红黄蓝”三级预警,对苗头性问题及时开展提醒谈话与纠偏整改,确保管党治警责任落地生根。建立常态化案例复盘与专题学习机制,组织全警深入剖析违规执法典型案例,全警纪律规矩意识显著增强。
二是印发《开平市公安局党委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实行“清单化管理、项目化推进、常态化督导”,将责任压力层层传导至基层。印发《开平市公安机关严格队伍教育管理“四查四看”工作方案》,组织全警开展深层次自查自纠,并逐一制定整改措施。编发《全市公安机关民辅警违纪违法典型案例摘编》,精选典型案例作为全警“活教材”;编发辅警队伍违纪违法案例通报,实现警示教育全覆盖。落实对新任股级、科级干部开展任前及集体廉政谈话,建立季度典型案例复盘与节前专项警示制度。巡察整改以来,新任职干部实现“零投诉、零查处”。
2.全面强化干部队伍建设。
一是修订完善《开平市公安局民警和退(离)休民警出国(境)管理制度(修订)》,建立“专人集中保管”机制,创新建立“电子+纸质”双套管理台账,实现“一证一档、全程留痕”,构建“个人申请→单位主官初审→政工部门复核→监督部门廉政把关→分管局领导终审”的五级逐级审批机制。落实“行前必谈、出行必诺”制度,建立出境人员动态跟踪台账,组织出境人员签订《因私出国(境)承诺书》,对获批出境民警实施全流程闭环管理。建立“AB岗”互补机制与“临期预警”机制,消除证件管理盲区,实现证件到期提醒率100%、逾期归还率100%。目前,证件管理已实现从“被动催缴”向“主动预警”转变,队伍出国(境)管理规范有序,未发生违规违纪问题。
二是聚焦执法办案全流程必备法律条文与实务规范,制定执法办案核心法律知识培训计划,共开展12期专业沟通专题培训班,并每周推送自主学习培训任务,形成“集中授课+自主学习+专题嵌入”培训闭环。强化正向激励,落实对通过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和公安机关高级执法资格考试的民警申报立功受奖。组织召开基本级执法资格考试专项工作会、青年民警座谈会等,组建2026级民警基本级执法资格考试备考工作群并落实督促检查,推动民辅警执法水平有效提升。
三是严密压实“民带辅”责任,建立“5日动态报备”机制,完成全局辅警的责任民警匹配更新并全员签署责任书。严格落实辅警管理办法并制定三年行动计划,持续深化辅警队伍纪律作风整顿,组织开展辅警队伍风险隐患排查整改,辅警队伍规矩意识显著增强。印发《开平市公安局警务辅助人员招聘办法》,全面规范辅警招录程序,招录全过程主动接受开平市纪委监委及社会监督,从源头净化辅警队伍入口。同时,全面落实岗前培训,组织新招辅警参加廉政专题讲座,并开展集中脱产培训,确保全员考核合格上岗。高位推动辅警薪酬待遇稳步提升,有效提振队伍士气,辅警队伍凝聚力与职业归属感显著增强。
四是印发《开平市公安局关于建立健全民警及其家属经商办企业常态化监督管理机制的实施意见(试行)》,对全局全体在职民辅警开展两轮“拉网式”自查自纠,落实全员签订《不违规经商办企业承诺书》,全面厘清涉企底数,主动纠治漏报误报问题,实现问题整改动态清零。建立常态监管闭环机制,落实把经商办企业报备制度纳入新警入职、警衔晋升必修课,印发《关于加强个人信息报送及核对个人信息事项工作的通知》,主动对接开平市市场监管局,落实“每半年一次”动态核查制度,严格执行季度信息上报,确保及时掌握动态信息。
3.全面落实选人用人制度。
一是严格执行干部选拔任用条例,落实“凡提四必”要求,对民主测评异常对象实施延伸考察,坚决杜绝“带病提拔”。实施以“德能勤绩廉”为核心的年度考核机制,构建“单位初评→督察/纪委复核→政工研判→党委审定”四级联审闭环。严格落实回避制度,组织相关民辅警落实签署《开平市公安局辅警亲属关系摸查表》,从源头上杜绝违规任职问题。
二是成组建档案专审攻坚小组,分阶段推进干部人事档案专项审核“回头看”与全覆盖工作,已按目标进度完成全局民警档案材料的重新整理与规范化归档。严格执行材料归档规范,对档案材料的分类、排序、编目、装订等全流程环节作出统一、详尽的操作指引,实现档案外观整洁统一、内在逻辑严密完整。
(四)上轮巡察、审计反馈问题整改方面
针对上轮巡察、审计反馈问题整改不到位的问题,市公安局党委深刻反思,深挖根源,与本轮巡察发现的问题一体研究、一体部署、一体整改,第一时间成立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先后召开巡察整改动员部署会议和巡察整改推进会议等,全面压实整改责任,逐项明确整改措施、责任领导、责任单位、完成时限,制定整改台账,建立“周通报、月报告”机制,持续推进整改工作。聚焦队伍管理、执法办案、服务群众、财务管理、内部监督等各方面,修订完善34项规章制度,形成用制度管权、按制度办事、靠制度管人的长效机制。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
开平市公安局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坚持统筹兼顾、标本兼治,以真改实改成效推动党委自身建设和全市公安工作、队伍建设再上新台阶。
(一)坚定不移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坚持不懈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凝心铸魂,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学深悟透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引领全体民辅警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定不移沿着习近平总书记指引的方向奋勇前进,为锻造公安铁军提供坚强政治保证。
(二)坚定不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全面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持续推进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学习教育,强化对干部全方位管理和经常性监督,用好身边人、身边事等“活教材”开展警示教育,坚决查处民辅警以权谋私、执法腐败等问题,持续净化政治生态,持续巩固深化巡察整改成果运用。锲而不舍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持续深化纠治“四风”,推进作风建设常态化长效化,着力锻造“三个绝对”“四个铁一般”的过硬公安铁军。
(三)坚定不移巩固深化巡察整改成果。进一步压紧压实巡察整改主体责任,坚决防止松口气、歇歇脚的想法,推进巡察整改常态化长效化。对已完成的整改任务,跟踪问效,防止反弹;对需长期推进的事项,注重举一反三,紧盯不放、一抓到底,强化标本兼治和建章立制,巩固整改成果,坚决做好巡察“后半篇文章”。
(四)坚定不移推动开平公安高质量发展。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公安工作的重要论述和全国、全省、江门市公安工作会议精神,加快形成和提升新质公安战斗力,健全完善各项制度机制,切实将理论学习与整改成果转化为维护稳定、打击犯罪、服务群众的生动实践,提升社会治安防控水平,不断增强人民群众安全感和满意度,以实干业绩展现开平公安新担当。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750-2383010;邮政信箱:广东省开平市长沙街道325国道幕村路段39号,邮政编码:529300;电子邮箱:kpgaxcg@163.com。
中共开平市公安局委员会
2026年7月14日
相关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