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为进一步规范机动车驾驶人科目三道路驾驶技能训练路线管理,保障辖区道路交通安全、有序、畅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公安部令第172号)《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管理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当前我市科目三道路驾驶技能训练路线的实际通行状况,经研究,决定对原机动车驾驶人科目三道路驾驶技能训练路线作出调整,现通告如下:
一、训练路线调整内容
(一)取消原小型汽车科目三道路驾驶技能训练道路:
开平市百合镇Y062路段K00米至K2+100米
开平市蚬冈镇S275路段K9至K16+100米
(二)更换小型汽车科目三道路驾驶技能训练道路:
1号线:沙溪村路口(起点)——赤坎大道——开平侨海华韵停车场北——尚义路——得业路(终点)
2号线:开平侨海华韵停车场北(起点)——尚义路——君子河社区——赤坎大道——华安里路口(终点)
3号线:赤坎特大桥(起点)——得业路——尚义路——君子河社区——赤坎大道——沙龙村路口(终点)
二、通行及训练要求
(一)机动车学习驾驶人在指定路线训练期间,允许其他车辆、行人正常通行,各类交通参与者应相互避让,保障通行安全。
(二)任何单位和个人未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批准,不得在本通告指定道路以外的区域开展机动车驾驶学习训练活动。
(三)学习驾驶人必须严格按照指定路线、规定时间开展驾驶学习和训练,自觉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服从交通管理人员指挥,规范驾驶行为。
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此前相关规定与本通告不一致的,以本通告为准。
特此通告。
开平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
2026年7月30日相关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