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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开平市公安机关的职责
    发布日期:2016-11-30 16:45
    来源:开平市公安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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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开平市公安机关的职责:

      ——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公安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

      ——维护社会治安秩序,掌握、分析、预测社会治安新情况、新问题,为市委、市政府和上级公安机关提供社会治安方面的重要信息,并提出对策。

      ——负责公安机关组织建设和公安队伍建设。

      ——负责对危害国家安全的案件、刑事案件和经济犯罪案件的侦查工作,组织协调对重大案件、重大事件、重大治安灾害事故的查处。

      ——负责出入境管理工作。

      ——负责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维护交通秩序。

      ——负责治安、户籍、居民身份证的管理工作,指导林业部门的公安业务工作。

      ——负责消防工作,依法进行消防监督。

      ——负责监管看守所、拘留所的管理工作。

      ——指导并监督机关、团体、事业单位的安全保卫和企事业单位保卫组织建设。

      ——组织实施对来我市的党和国家领导人、重要外宾以及省主要领导的安全警卫工作。

      ——主管公共信息网络安全监察工作。

      ——组织公安科研工作,为各级公安机关提供信息、技术、后勤、装备等服务。

      ——承办市委、市政府和上级公安机关交办的其他工作。

        开平市公安局其它情况:

        公开电话:07502383010

        传真电话:07502383011

        监督电话:07502383050

        网址:http://gongan.kaiping.gov.cn

        电子信箱:gonganju@kaiping.gov.cn

        邮政编码:529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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