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开平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   
  • 关注我们:
    • 搜索
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开平市供销合作联社 > 机构概况 > 机构简介
开平市供销合作联社简介
发布日期:2024-02-08 18:44:35
来源:开平市供销合作联社
打印
【字体:

一、概况

开平市供销合作社联(以下简称开平市供销社)成立于1951年4月,是开平市供销合作社的联合组织,是开平市政府直属的正科级事业单位,属全国供销合作社系统的县(市)级管理机构。2008年7月,经广东省人事厅(粤人函[2008]1516号)文批复列入参照公务员管理。

开平市供销社内设职能机构有办公室、财审股、人事股、综合业务股4个股室。拥有3家直属经营公司,6个供销中心社和16个基层供销社。全供销社系统从业人员75人,其中大专以上文化程度占60%以上。

二、主要职能

(一)宣传贯彻执行国家、省和地方各级党委、人民政府有关农村经济工作和发展合作事业的方针、政策和法规,研究制定和实施全市供销系统的改革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全市供销社的改革和发展。

(二)按照市政府授权,对重要农业生产资料、农副产品进行组织、协调、管理;对全市烟花爆竹归口经营进行管理指导;负责对废旧物资回收经营业务进行指导、协调和再生资源回收网络建设,协助政府有关部门做好废旧物资回收行业的督促和管理;托管市物资集团公司及其下属7家企业,负责对全市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二手车交易和危险化学品经营业务的管理指导。

(三)指导本社系统下属单位(含各行业协会)的组织建设,认真履行指导、协调、监督、服务、教育培训职能。

(四)参与构建新型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提高农民组织化程度;开展农村社区综合服务,推进农村现代流通服务网络建设,改善农村消费环境,开拓农村市场,促进城乡经济统筹发展。

(五)依法维护供销社的合法权益。

(六)组织开展对外经济、贸易、技术、人才交流,促进供销社经济发展。

(七)参与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省供销合作联社和江门市供销合作联社的有关活动。

(八)承办市委、市政府和上级供销合作联社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发展态势

近年来,市供销社坚持“为农、奉献、进取”的办社宗旨,用供销社人奋勇进取的扁担精神来抓项目提效益,发展成效和综合服务水平取得了明显成效。

(一)抢抓机遇,兴建实体发展项目

抢抓新一轮三农综合改革机遇,顺应新时期“互联网+”思维,着重抓好了现代化农产品流通体系建设。形成基地管“产”、实体店和网上平台管“供销”的一体化农产品流通体系。

(二)坚持宗旨,构建新型为农服务体系

发挥合作社示范带动作用,助力农业产业化发展。开展农化服务公益项目活动,强化农科培训服务。抓好冬种,让农户利用闲置土地种植增收。

开平市供销社,承担着政府委托为“三农”服务的各项职能,愿与社会各界携手,共创农村合作经济发展的美好明天。

办公地址:开平市新昌大兴街七号 邮编:529300

办公电话:0750-2213829;0750-2292636(传真)

工作日正常上班(8:30~12:00,14:30~17:30),法定假期除外。


相关附件:

 
联系我们 网站帮助 网站地图 服务申明
 版权所有:开平市人民政府    主办:开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备案编号: 粤ICP备05079694号  网站标识码:4407830003  粤公网安备; 44078302000116
开平市政府网公众号
开平发布政务微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