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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平市供销合作联社关于遴选2026年度中央财政资金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实施主体的公告
发布日期:2026-08-25 16:08:15
来源:开平市供销合作联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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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组织实施好广东省供销合作社2026年度中央财政资金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根据《广东省供销合作联社关于印发全省供销合作社系统2026年度中央财政资金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粤供企函〔2026〕233号)和《关于印发江门市供销合作联社2026年度中央财政资金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任务清单的通知》(江供综函〔2026〕16号)文件,江门市供销社下达开平市供销社中央财政资金农业社会化服务专项资金690万元。结合我社实际,现就公开遴选开平市供销社2026年度中央财政资金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实施主体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发挥供销合作社系统农资农技服务网络优势,以健全便捷高效的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为主线,大力发展以农业生产托管为主的农业社会化服务,补齐农业生产关键薄弱环节和全产业链发展短板,推动农业社会化服务规模化、专业化、标准化、数字化和绿色化发展,带动中小农户参与适度规模经营,保障粮食安全和重要农产品有效供给。

二、项目名称和实施范围

项目名称:开平市供销社2026年度中央财政资金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

项目实施范围:开平市行政管理区域内。

三、项目绩效目标

实施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任务面积不少于6.9万亩;实施农业生产多环节托管的粮食作物单产要高于当地平均单产;上线运营“为农综合服务平台”。

四、服务作物种类及面积核算

服务作物种类:重点围绕水稻、玉米、马铃薯、甘薯、甘蔗、大豆、油菜等粮食开展社会化服务。粮食作物重点支持深耕深松、集中育秧、合理密植、统防统治、节水灌溉、测土施肥、秸秆处理、烘干等环节。鼓励开展撂荒地复耕复种、冬种作物等生产托管服务。

实施主体完成面积按照社会化服务“耕、种、防、收”各环节面积系数加权计算得出,计算公式为:

A=0.35A1+0.26A2+0.13A3+0.26A4(A为项目绩效任务面积,A1、A2、A3、A4分别为耕、种、防、收各环节服务面积。资金补助时按项目绩效任务面积A计算补助面积,无需拆分到单独环节面积计算补助面积)。不属于“耕、种、防、收”的服务环节,可根据市场价格折算服务系数,计算方法为:该环节服务系数=该环节市场价格/“耕、种、防、收”4个环节市场总价格,每亩各环节系数总和超过1的按1计算。

五、资金补助标准和方式

1.单季作物按照每亩不超过100元(最终以我社的实施方案为准)的标准进行补贴,原则上补贴额度不超过托管总费用的30%。

2.项目资金补助给遴选确定的实施主体,由实施主体在服务合同中明确补助服务对象的金额,可在最终收取服务费用时直接扣减补贴金额。实施地区供销社安排服务小农户的补助资金或面积占比应高于60%,服务单个规模经营主体享受项目补助资金总量不得超过10万元。小农户为土地经营规模不超过当地户均承包地面积10倍的农业经营户;在本村范围内,农业经营户土地由村集体经济组织等集中后以托管方式进行经营的,可视为小农户服务面积;支持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开展合作,发挥其居间作用,将小农户服务需求集中起来,便于接受农业社会化服务,以适应广东现代农业适度规模经营需求,更好地保障粮食安全。实施主体为自己流转的土地实施的托管服务不纳入补贴范围。在尊重农户意愿的前提下,支持通过基层供销社、村“两委”、托管员、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等统筹整合小农户分散的服务需求,统一对接服务主体发展适度规模经营。

3.本次中央财政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补助,同一地块且为同一服务环节的不可与同类资金叠加使用,不得在农业农村部门和供销部门重复领取补贴。

六、遴选对象

项目实施主体为供销合作社控股的社有企业、基层供销合作社等社会化服务组织,并纳入供销合作社系统农业社会化服务主体名录库的企业。实施主体应具备以下条件:一是供销合作社持股比例不低于50%;二是具有农业社会化服务实施经验,原则上从事农业社会化服务两年以上;三是拥有或能调配与其服务业务范围、服务能力相匹配的专业农业机械设备、技术人员以及其他基础条件,确保项目能够顺利实施;四是在农民群众中享有良好的信誉,其所提供的服务在质量和价格方面受到服务对象的认可和好评;五是能够接受供销合作社、农业农村部门等管理部门的监管。

七、申报评审程序

1.项目实施主体按要求填写申报书(附件),将所有书面材料盖章件一式三份提交至我社,提交书面材料的同时一并提交电子版。实施主体对提交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方案的可行性负责,如有弄虚作假须承担全部责任。

2.我社组织业务部门对提交资料进行审核。

3.审核通过后,由供销社进行集体研究,在遵循公平、公正、公开原则的基础上,严格条件,择优选取实施主体。

4.遴选结果在官方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后,正式确定实施主体。

八、申报时间与联系方式

申报截止时间:2026年9月2日前,逾期不予受理。

报送地址:开平市三埠街道新昌大兴街7号

联系人:何先生

联系电话:0750-2391178

附件:开平市2026年度省供销社中央财政资金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实施主体申报书.docx

开平市供销合作联社

2026年8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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