樟树市某汽车运输服务有限公司涉使用赣QC4***号重型半挂牵引货车在公路上擅自超限行驶案
--开平市交通运输局执法典型案例
【案情简介】
2019年2月开始,按照市治超工作部署,开平市交通运输局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治理货运车辆超限超载非现场执法工作,依托我市辖区内国道G325、省道S274线治超非现场检测系统和市治超非现场执法指挥中心监控系统,对行驶我市辖区国道G325、省道S274线的货运车辆实施24小时监测。
2019年4月2日,樟树市某汽车运输服务有限公司驾驶员饶某驾驶车牌号赣QC4***的重型半挂牵引货车途经国道G325线K101+453开平神冲桥治超非现场监测点时,该车被治超非现场检测系统实时监测到载重上限49吨,实际质量63.36吨,超限吨数14.36吨。按货运车辆超限超载处罚标准,应对该违法行为予以处罚。
【调查与处理】
我局执法人员按照交通行政处罚程序规定和非现场执法处理程序向樟树市某汽车运输服务有限公司发出《违法行
为协查告知函》,督促该公司在规定时间内前来处理涉嫌超限超载的违法行为。
该公司委托代理人前来处理时,态度强硬的说,本公司货运车辆途经开平市辖区时,未经执法部门现场查获,凭什么要处罚它们?交通运输局非现场执法的具体行为有法律依据吗?面对委托代理人的质问,我局执法人员不慌不忙,沉着冷静,积极向委托代理人解释:首先,非现场执法工作的法律基础是《行政诉讼法》第33条,非现场执法采集的证据属于“电子数据类”,是有效的证据,交通运输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工商总局、质检总局联合发布的《关于进一步做好货车非法改装和超限超载治理工作的意见》,要求交通执法部门加强非现场执法监管工作。其次,通过治超非现场检测系统和市治超非现场执法指挥中心监控系统收集到的资料,有该车在违法行为发生地行驶照片和短视频以及超限车辆检测数据单。再次,该公司驾驶员饶某驾驶车牌号赣QC4***号货车载重上限49吨,实际质量63.36吨,超限吨数14.36吨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等有关法律规定,是违法超限超载行为。
委托代理人在听取我局执法人员的解释,并在查看了该公司赣QC4***号车辆违法图片资料、视频资料和《非现场治超车辆检测单》后,诚恳的承认了违法事实。对此,我局执
法人员进一步开展补充调查取证工作,制作询问笔录等。我局根据当事人的违法事实,依据《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充分考虑当事人的违法情节,对当事人作出责令改正、罚款7000元的行政处罚。委托代理人在接受处罚时,还签订承诺书,承诺该公司遵纪守法,不再从事违法超限超载运输行为。当事人对我局作出的上述行政处罚决定未提起复议和诉讼。
【法律分析】
樟树市某汽车运输服务有限公司驾驶员饶某驾驶车牌号赣QC4***的重型半挂牵引货车在公路上擅自超限行驶的行为,已经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第五十条“超过公路或者公路桥梁限载标准确需行驶的,必须经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批准,并按要求采取有效的防护措施;运载不可解体的超限物品的,应当按照指定的时间、路线、时速行驶,并悬挂明显标志”和《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第二十七条“载运可分载物品的超限运输(以下称违法超限运输)车辆,禁止行驶公路。在公路上行驶的车辆,其车货总体的外廓尺寸或者总质量未超过本规定第三条规定的限定标准,但超过相关公路、公路桥梁、公路隧道限载、限高、限宽、限长标准的,不得在该公路、公路桥梁或者公路隧道行驶”的规定。
根据《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第四十三条第二项“车货总质量超过本规,定第三条第一款第四项至第八项规定的限定标准,但未超过1000千克的,予以警告;超过1000千克的,每超1000千克罚款500元,最高不得超过30000元”的规定,鉴于当事人樟树市某汽车运输服务有限公司未依法向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申请办理该公司赣QC4***号货运车辆的《超限运输车辆通行证》,在公路上擅自超限行驶,结合《交通运输超限超载行政处罚裁量标准》第二项的裁量情节,我局依法对当事人作出责令改正、罚款7000元的行政处罚。
【典型意义】
为确保公路安全、畅通,最大限度地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加大对货运车辆超限超载违法运输行为的治理力度,是当前社会的共识,市交通运输局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坚持“依法严管、标本兼治、立足源头、长效治理”原则,扎实开展专项行动,有效地治理干线公路、农村公路超限超载行为,进一步提升了公路网整体安全保障水平,切实保护了我市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但治理货车车辆超限超载工作任务仍然艰巨,任重道远,需要采取创新的方式加强监管,特别是发挥科技治超的先进管理手段。
近年来,广东省、江门市、开平市大力推行普通公路治超非现场执法工作,利用科技手段开展治超工作已经成为治超执法工作的一种新的监管手段。治超非现场执法工作的深入开展,进一步提高了执法效率,有效保障了公路完好畅通和群众出行安全。下一阶段,我局将积极利用普通公路超限不停车检测系统动态称重检测数据信息,运用大数据分析、互联网技术和其他取证方式,采集、汇总货运车辆违法超限运输相关案件证据材料,并据此开展认定违法事实、作出行政处罚的治理工作。并通过加大宣传力度,以及对违法当事人开展普法教育工作,进一步提高治超非现场执法办案工作的知晓率和影响力,切实整顿和规范货运车辆装载行为,保护我市路产路权,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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