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开平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   
  • 关注我们:
    • 搜索
今天是2019年4月11日 星期四欢迎进入开平市交通运输局!
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开平市交通运输局 > 政务公开 > 公示公开
关于抄告我市已注销货运车辆《道路运输证》的函
发布日期:2023-09-05 09:28
来源:本网
打印
【字体:

 

开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为切实加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进一步消除道路运输车辆安全隐患,我局对辖区内货运车辆《道路运输证》是否处于审验有效期进行核查,发现辖区内部分货运车辆《道路运输证》逾期未进行年度审验超过六个月(车辆具体详见附件),我局依法对有关货运车辆《道路运输证》进行注销。现将有关车辆信息抄告贵单位,请贵单位履行监管职责,加强对车辆的日常登记管理等工作。

专此函达。


附件:我市已注销货运车辆《道路运输证》(截至2023年6月30日)

 

开平市交通运输局

2023年8月10日


 
联系我们 网站帮助 网站地图 服务申明
 版权所有:开平市人民政府    主办:开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备案编号: 粤ICP备05079694号  网站标识码:4407830003  粤公网安备; 44078302000116
开平市政府网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