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开平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   
  • 关注我们:
    • 搜索
今天是2019年4月11日 星期四欢迎进入开平市交通运输局!
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开平市交通运输局 > 政务公开 > 公示公开
开平市交通运输局关于终止34家机动车维修业户经营备案的公示
发布日期:2024-03-18 14:56
来源:本网
打印
【字体:


为切实加强我市机动车维修行业管理进一步加强我市机动车维修行业事中事后监管,截至315日,经我局工作人员现场核查,江门市泓联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等34家机动车维修业户(具体名单详见附件)的营业执照已注销或者已终止机动车维修经营业务,根据《机动车维修管理规定》第十八条、第四十五条的规定,决定终止江门市泓联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等34家机动车维修业户经营备案。自本公示之日起,上述34家机动车维修业户备案依法终止,如需继续从事机动车维修经营业务的,重新向当地道路运输管理机构申请备案。

特此公示。


附件:开平市交通运输局关于终止34机动车维修业户经营备案的公示



开平市交通运输局

2024318

 
联系我们 网站帮助 网站地图 服务申明
 版权所有:开平市人民政府    主办:开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备案编号: 粤ICP备05079694号  网站标识码:4407830003  粤公网安备; 44078302000116
开平市政府网公众号
开平发布政务微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