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三十三条和《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第四十、五十条等规定,为加强公路货运车辆超限治理,打击违法超限运输行为,保障公路通行安全畅通,我局已在相关路段安装了检定称重和监控视频设备,现将称重监控设备安装位置予以公告(详见附表)。特提醒广大司机业主自觉遵守公路超限运输规定标准,合法配载通行,同时遵守交通秩序。相关路段检定称重和视频监控设备的记录资料,将作为交通运输部门和公安交警部门执法处罚的依据。
特此公告。
开平市交通运输局
附表:相关路段称重检定和视频监控点
相关公示链接:
1、开平发布微信公众号(20181119):https://mp.weixin.qq.com/s/n5LUMxJ_siq0G1fF7d16ww;
2、江门日报第A06版(20181120):http://dzb.jmrb.com:8080/jmrb/html/2018-11/20/node_27.htm;
3、江门日报第A14版(20190118):http://dzb.jmrb.com:8080/jmrb/html/2019-01/18/node_66.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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