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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平市交通运输局2026-2027年度招标采购代理机构遴选公告
发布日期:2026-06-15 16:43
来源:本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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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范招标采购代理选取程序,根据我招标采购工作实际需要,我拟开展2026-2027招标采购代理机构服务项目(政府集中采购目录的货物、服务、工程项目除外,下同),组织遴选招标采购代理机构负责承接我局(含下属单位2026-2027年度需通过委托招标采购代理机构办理的货物、服务、工程采购项目,现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招标采购代理机构参加遴选。本项目服务期限内,原则上由中选的招标采购代理机构参照国家相关规定标准,向相应项目的中标供应商收取代理服务费。

一、项目概况

采购人:开平市交通运输局

)项目名称:开平市交通运输局2026-2027年度招标采购代理机构服务项目。

)项目服务内容:

项目名称

包组号

项目内容

中选数量

服务期限

备注

开平市交通运输局2026-2027年度招标采购代理机构服务项目

包组1

工程招标代理机构遴选

5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71231日止。

如有中标供应商在合同期内有重大违法记录的,我有权终止合同,并可以从中标候选人中按排名顺序另行确定新的中标供应商替补。

包组2

政府采购代理机构遴选

5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71231日止。

邀请符合资格条件招标采购代理机构提交投标文件,并组织评审小组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每个包组各选择评审得分排名前五名者为我局2026-2027年度中选的招标采购代理机构。本项目共分为包组1、包组2两个包组,两个包组不可兼投,供应商只可对其中一个包组进行投标。本项目评审按照包组1、包组2先后顺序依次进行评审,若同一供应商同时兼投包组1和包组2的,评审小组仅对其参与投标的包组1的投标文件进行评审。我局将根据招标采购项目特点,综合考虑中选招标采购代理机构的服务人员及相关项目经验等情况,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自主进行分配。我局具有本项目遴选事项最终解释权和决定权。本遴选不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的相关规定

二、资格条件要求

包组1工程招标代理机构遴选)

1.供应商须符合以下要求(提供承诺函):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严重失信主体名单”记录名单;

3.在广东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三库一平台管理信息服务系统)完成登记,并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中“招标代理机构查询”模块可查;

4.在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完成登记,且已入驻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江门市);

5.本包组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包组2(政府采购代理机构遴选)

1.供应商须符合以下要求(提供承诺函):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严重失信主体名单”记录名单;

3.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和广东省政府采购网分别完成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的网上登记;

4.本包组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服务要求(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包组1

1.负责工程项目的全流程招标代理工作,包括但不限于设计、施工、监理等;并为采购方提供全过程咨询协调服务;

2.协助采购方向招投标监督管理部门提出招标(采购)申请;

3.提供招标安排实施计划(供审查);

4.代拟编制符合项目实际及监管要求的招标方案;

5.负责编制及修改招标文件(含招标公告、资格预审文件、技术标准、评标办法、合同条款等全套文件);

6.在相应监督管理部门指定媒体上组织发布招标公告、资格预审公告;

7.协助采购方组织投标人踏勘现场并答疑;

8.负责招标文件补遗书的编制,发送、回执接收等一切有关工作;

9.组织开标、评标活动,协助组建评标委员会,配合监管部门的现场监督工作;

10.协助采购方定标工作;在相应监督管理部门指定媒体上公示评标结果;协助处理异议、投诉相关事宜;

11.负责发出中标通知书,协助采购方完成中标结果备案、合同签订指导等;

12.编制招投标情况书面报告;

13.招标全过程资料整理归档;

14.法律法规规定及采购方要求的其他事项。

包组2

1.协助采购人编制采购需求、制定采购实施计划。计划书应明确采购的组织形式、采购方式、标段划分、时间节点和相关法律法规依据等;

2.为采购人提供相应的采购合同文本供参考,提出注意事项;

3.为采购人提供采购货物、服务、工程的市场概况、市场现状,预测采购情况;

4.协助采购人拟定供应商资格要求;

5.编制、发售、解释采购(招标)文件;

6.在相应监督管理部门指定媒体上发布采购(招标)信息公告;

7.依法组建评标委员会;

8.落实评审地点,主持评审活动,组织评审工作,并做好评审记录;

9.整理评审(评标)报告,送采购人及有关部门;

10.在相应监督管理部门指定媒体上发布中标、成交公告,发送中标、成交通知书;

11.在委托授权范围内答复供应商的询问和质疑(异议);

12.采购活动有关文件报送备案及存档;

13.法律法规规定及采购方要求的其他事项;

14.协助采购人完成进口产品论证等工作(若需要)。

四、投标文件的提交要求、递交时间、地点及联系方式

(一)投标文件的提交要求

供应商对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若发现弄虚作假,取消其资格。投标文件(一式三份,需在投标文件封面上标明所投报的包组号,投标文件需每页加盖公章)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材料:

1.营业执照、投标人单位概况包括但不限于企业机构设置情况、办公场地含开评标场地、档案室和人员基本情况规章制度、业绩证明、业主评价、相关资质证书、信用情况等材料复印件。

2.服务方案包括但不限于服务响应承诺、标书编制及项目工作思路和方法、招标采购工作重点难点分析、质疑(异议)投诉应对措施、服务质量保证措施等。

3.代理服务费收费响应承诺。

4.供应商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他证明材料。

(二)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地点、联系方式

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661817:30。请符合条件的单位于递交截止时间前将纸质版投标文件封装完整(需在封装袋上标明所投报的包组号),现场递交至开平市交通运输局基建管理股,逾期不予受理。

2.地址:广东省开平市沿江西路68号开平市交通运输局。

3.联系人:廖生,电话:0750-2338336

五、投标文件的评审方法:包组1、包组2

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详见附件1),即递交投标文件的供应商符合相应包组的资格条件要求,且每个包组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排名前五名的供应商成为相应包组入围供应商的评标方法。本项目共分为包组1、包组2两个包组,两个包组不可兼投,供应商只可对其中一个包组进行投标。本项目评审按照包组1、包组2先后顺序依次进行,若同一供应商同时兼投包组1和包组2,评审小组仅对其参与投标的包组1的投标文件进行评审。


附件:招标采购代理机构评分标准(包组1、包组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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