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平市交通运输局关于《行政处罚决定书》和《责令改正通知书》送达的公告
开交执罚责公告﹝2026﹞1号
重庆泷运达新能源有限公司广州分公司:
你(单位)因违反交通运输行政管理法规,本机关已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和责令改正通知书(具体内容详见附件)。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因无法以其他方式向你(单位)送达,现向你(单位)公告送达《行政处罚决定书》和《责令改正通知书》。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
如不服处罚决定,可以自《行政处罚决定书》和《责令改正通知书》送达之日起60日内向开平市人民政府(受理地址:开平市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办公室,开平市三埠街道港口路33号)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6个月内依法向江门市江海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但行政处罚决定不停止执行,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逾期不申请行政复议、不提起行政诉讼又不履行的,本机关将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或者依照有关规定强制执行。
联系地址:广东省开平市长沙良园路30号之二交通执法,开平市交通运输局违章处理窗口,电话:0750-2337961。
特此公告。
附件:1.行政处罚决定书(粤江开交罚﹝2026﹞00379号)
2.责令改正通知书(粤江开交责改﹝2026﹞0040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