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平市蚬冈镇风湾桥重建工程(第二次)
施工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开平市蚬冈镇风湾桥重建工程(第二次) 已由开平市发展和改革局以开发改投[2016]2号核准招标方式,项目发包人为开平市蚬冈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自上级补助及自筹,招标人为开平市蚬冈镇人民政府。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和项目施工管理目标
2.1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概况:项目位于开平市蚬冈镇群星村委会塘环村,桥长70.01米,桥宽7.5米,结构设计荷载为公路II级;工程建安费约人民币260.88万元,本工程设一个标段。
招标范围:详见施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
2.2 项目施工管理目标
计划工期: 10 个月。
质量要求:工程交工验收的质量评定为合格;竣工验收的质量评定为合格。
安全要求:杜绝重大伤害事故,减少一般事故。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桥梁工程专业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单位,2012年12月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独立完成过质量合格的工程造价200万元(或以上)新建(或改、扩建)预应力钢筋混凝土空心板桥工程1座或以上的施工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拟派本工程的项目经理必须具有公路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省外企业为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且具备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三类人员”B类证书和具有路桥工程专业中级(或以上)职称资格。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合格标准详见本招标文件。
3.5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否则均按否决其投标处理。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直接监管的中央企业均属于本条规定的“母公司”,其一级子公司可同时在一合同段进行投标,但同属一个子公司的二级子公司不得同时对同一合同段进行投标。
3.6近3年内(是指2014年12月01日至发布招标公告之日),投标人、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投标文件中拟委任的项目经理(含备选)、项目总工程师(含备选)没有因行贿犯罪而被判刑的行为,投标人行贿犯罪行为的查询向投标人或者招标人所在地检察机关申请,并由检察机关出具书面结果告知函。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01月08日至2018年01月12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08:30时至11:30时,下午14:3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江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平分中心(地址:开平市长沙区东兴大道东兴大厦行政服务中心三楼);持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新版企业资质证书(带有的二维码必须经交易中心扫描确认有效否则拒绝报名)副本复印件、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拟投入本工程的项目经理的建造师证原件、职称证书原件及其由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安全生产“三类人员”B类证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及经办人第二代身份证原件,若授权委托人办理则同时提供法人授权委托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第二代身份证复印件、被授权人第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其在本单位2017年10月至2017年12月参加社会保险的其中一个月缴费清单原件,上述所有资料复印件一式两份装订成册加盖单位公章办理投标报名手续和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及相关参考资料每套售价为人民币500.00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详见本工程招标文件。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民营经济报》、“广东招标投标监管网” “江门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及“江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平分中心网”上发布。如媒体发布公告内容不一致,以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公告为准。招标公告的修改、补充,在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开平市蚬冈镇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广东伟信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开平市蚬冈镇兴华路3号 地 址:鹤山市沙坪新城路612号
联 系 人:余先生 联系 人:梁小姐
电 话:13536220068 电 话:0750-5513828
2018年01月0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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