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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对开平市翠山湖实验学校进行广东省义务教育标准化学校督导评估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0-06-22 14:46
    来源:本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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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开教办202050


    关于对开平市翠山湖实验学校进行

    广东省义务教育标准化学校督导评估的通知

    各镇(街)中心学校、完中、局直各单位

      根据《关于开展广东省义务教育标准化学校督导评估工作的通知》(开教办〔201970号)文件通知,市教育局将组织评估组对开平市翠山湖实验学校进行广东省义务教育标准化学校督导评估,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估时间

      评估时间为一天,202073日前完成,具体评估日期由评估组长与学校协商确定,并报市教育督导室。

      二、评估内容

      根据《广东省义务教育标准化学校督导评估方案》要求,从校园、校舍,教学及教学辅助用房和仪器设备、图书,办学规模、班额,校长、教职员队伍建设,卫生安全保障、生活设施,学校管理与素质教育等6个方面28个项目进行评估。

    达标学校要求28个二级指标中,有23个以上(含23个)达标,其中15个必达指标有12个以上(含12个)达标。

    三、评估方式

    (一)听取自评报告。校长作自评报告,时间15分钟以内,主要内容是开展广东省义务教育标准化学校建设情况,并对照指标体系,简述达标情况及对不达标的指标作说明,并提出努力方向。

    (二)现场察看。通过现场察看学校周边环境、功能场室、设施设备等,了解学校办学条件(查阅相关台账)。

    (三)实地调查。通过实地调查,了解学校办学规模、班额、校务管理、课程设置、师资配备等情况。

    (四)个别访谈。通过访谈教师代表、学生代表、家长代表,了解学校办学情况。

    (五)巡课观课。通过现场巡课观课,了解学校课程改革和课堂教学等情况。

    (六)查阅资料。通过现场查阅档案资料,了解学校创建义务教育标准化学校过程。

    四、评估组人员

    组 长:伍锦明(江门市基础教育督学)

    副组长:余梓鹏(开平市基础教育督学)

    组 员:周永雄(开平市基础教育督学)

    梁卓辉(江门市基础教育督学)

    请学校邀请本校挂牌责任督学参加标准化学校督导评估自评报告会和评估反馈会。

      五、工作要求

      (一)义务教育标准化学校督导评估是推进学校标准化建设的有效措施,是检验区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重要手段,是推进教育现代化先进市复评的必达指标。学校要充分认识开展义务教育标准化学校督导评估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加大投入力度,加快创建步伐,确保评估达标。

      (二)相关单位应大力支持本单位督学参与督导评估工作。受评学校要主动配合,为评估组营造良好的督导评估环境,提供工作上的便利。

      (三)评估组人员要本着严肃认真、客观公正的态度开展督导评估工作,不得接受受评学校礼品、礼金和宴请,不营私舞弊,督导评估过程公开、公平、公正。

      (四)评估组在督导评估当日要召开评估总结反馈会,及时向受评学校反馈评估情况。评估结束3个工作日内向市教育督导室提交书面评估意见。

    ( 联系人:梁卓辉   联系电话:2267470




                                                              20206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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