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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2020年暑假前后工作安排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0-07-06 09:42
    来源:开平市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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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开教办202055


    关于2020年暑假前后工作安排的通知


    各镇(街)中心学校、完(高)中、局直各单位、幼儿园及开平开放大学:

    按照江门市教育局《关于2020年中小学暑假时间安排的通知》和《关于印发2020-2021学年江门市普通中小学校校历的通知》精神,为保证我市学校、幼儿园暑假前后工作有序开展,维护我市教育局面稳定。现就2020年暑假前后有关教育教学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暑假时间。

    (一)普通中小学暑假时间:2020726日(星期日)至831日(星期一)。幼儿园及中职学校参照执行。

    (二)2018级普通高中上课时间:鉴于疫情防控情况和高考时间的特殊安排,高中2018级适当调整开学时间,可于2020810日开始新学年上课。

    全市各学校要严格执行校历安排,不得提前或推迟放假。

    各普通中小学于725—26日组织教师在校进行业务学习、培训和考评、考核等工作,统一离校时间为727日。

    二、秋季新学期开学时间。

    830日(星期日)至831日(星期一)为各学校注册缴费时间,91日(星期二)新学期开学(除普通高中2018级)。

    三、主要工作与要求。

    (一)学校疫情防控工作

    学生放暑假离开校园后,学校要组织人力对学校相关场室、物品进行消杀;学生开学前,要视实际情况,落实时间、落实人员,提前做好校园疫情防控工作,确保师生回校安全。加强对校外培训机构在办班期间的疫情防控工作检查、指导。

    (二)期末复习考试工作。

    1.各中小学要认真做好本学期期末教学、复习、考试组织以及信息收集、质量分析等工作。中职学校可根据实际自行安排有关的考试。

    2.学校要组织2020届初、高中毕业班教师做好总结、交流,及早谋划新一届高考和中考备考工作。

    (三)招生工作。

    1.普通高中要认真组织好高考考生填报志愿工作

    2.要加大对本市高中阶段学校新生录取管理的力度,坚决杜绝违规招生行为。

    (四)德育安全工作。

    1.要加强学生疫情防控、生命安全、遵纪守法等专项教育和管理,并调动社会各方积极参与,共筑学生假期安全教育管理防护网;新学期,高中学校要组织好新生军训工作。

    2.加强校园防护管理,落实领导带班值班,确保假期校园安全。

    3.加强对学生意识形态工作管理,强化思想品德教育,培养学生良好的公民道德;积极引导学生在假期参加有益的社会实践活动。

    (五)“普九”、“普高”工作。

    1.各学校抓紧办理好学生转学、毕业证发放以及学籍档案资料归档等工作。

    2.要认真落实“控辍保学”责任制,巩固我市“普九”“普高”成果。

    做好各学段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助学工作。

    (七)本学期工作总结及新学期工作计划。

    1.各镇(街)中心学校、完(高)中、局直学校、直属幼儿园及开平开放大学请于放假前将本单位值班人员安排表分别报送办公室和政教股。暑假期间,建议校(园)长、教师尽量不离开江门地区,如校(园)长因特殊情况要外出的,要提前5天以书面的形式向局党组请示。

    2.各镇(街)中心学校、完(高)中、局直学校、直属幼儿园及开放大学,要认真做好本学期教育教学工作总结,并于放假前书面送一份给办公室,新学期教育教学计划于开学后第三周前上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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