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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开平市2023年秋季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指引
    发布日期:2023-04-04 16:17
    来源:本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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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开教办202317


    关于做好开平市2023年秋季义务教育阶段

    学校招生报名登记工作的通知


    各镇(街)中心学校、完中、局直初中、翠山湖实验学校、风采实验学校及民办学校:

    为做好我市2023年秋季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的招生工作,规范招生行为,明确招生纪律,现就招生报名登记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招生对象

    小学一年级招生对象为年满6周岁(2017831日及此日前出生)且有正常学习能力、尚未入读小学的适龄儿童。

    初中一年级招生对象为完成全部小学学业的2023小学应届毕业生。

    二、报名方式

    (一)城区学校(含翠山湖实验学校和风采实验学校)

    1.网上报名时间:202347日上午830-417日下午1730时。

    2.具体报名方式(详见招生指引)。

    (二)乡镇学校

    由镇政府、中心学校和相关局直初中学校根据实际情况同步组织招生工作。各相关中心学校和局直初中学校招生方案须上报市教育局教育股备案。

    (三)民办学校

    民办学校需根据全市招生工作指引同步组织招生工作。为规范民办学校招生行为,各民办学校需将本校制定的2023年秋季招生简章、公告及招生方案于招生工作开始前报送至市教育局备案,并落实信息公开制度,通过学校公众号等渠道及时、主动向社会公布经市教育局审核的招生信息。各学校应严格执行市教育局核准的招生计划,严禁进行计划外招生,严禁在正常招生后通过扩班、增加班额中途招生。

    在招收学生工作中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由市教育局或者其它有关行政部门责令退回招收的不符合入学条件的人员;对违反招生政策和纪律以及扰乱中小学入学招生秩序,造成不良影响或严重后果的学校,由市教育局视情节轻重给予约谈、追究相关人员责任、核减招生计划等处理。

    三、注意事项

    (一)各学校要落实专人接听群众电话咨询,清晰指引家长准确进行网上填报信息,并落实现场填报预约安排。

    (二)注册时,各学校要认真核对新生及其监护人的户口簿、房产证或居住证等有效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由家长签字确认并加按指纹后交由学校保存。

    (三)要指定专职教师将新生信息汇总,建立完整电子档案和纸质档案保存。

    (四)各中心学校(汇总属下学校)、完中、局直学校及民办学校于630日前将初中应届毕业生名册(《毕业生名册》从全国学籍系统中导出)纸质(盖学校公章)及电子版报送市教育局教育股。

    四、我市乡镇小学应届毕业生升初中报名由所在镇学校办理报名手续,中心学校负责统筹划分招生区域。各乡镇小学要在417日前将小学应届毕业生名册(《毕业生名册》从全国学籍系统中导出)送到本区域的初中学校。

    五、我市各小学要为六年级毕业生提供毕业学校全称、学校标识码和学生学籍号等信息。

    六、各中小学(幼儿园)要在学校(幼儿园)对外公告栏张贴招生工作指引,并通过学校微信公众号对外宣传,正确解读招生政策,主动做好家长服务。

    以上通知,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开平市2023年秋季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指引



    开平市教育局办公室

    202344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开平市教育局教育股                202344日印发

    附件


    开平市2023年秋季义务教育阶段学校

    招生工作指引


    为深入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等法律法规,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教基厅〔20221号)和《广东省教育厅转发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做好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粤教基函〔20226号)等文件精神,实现规范招生、阳光招生,结合我市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工作指引。

    一、招生对象

    小学一年级招生对象为年满6周岁(2017831日及此日前出生)且有正常学习能力、尚未入读小学的适龄儿童(已在全国中小学生学籍管理系统建立学籍的学生不能重新报读,违规者责任自负)。

    初中一年级招生对象为完成全部小学学业的2023小学应届毕业生。

    二、招生原则及纪律

    (一)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在开平市招生领导小组的领导下,按照“属地管理、划片、就近、免试”入学的基本原则,由市教育局及各中心学校根据生源情况、学校分布、招生规模、所在社区、交通状况等因素合理划分各学校招生区域。中心学校根据各学校的招生区域,按照“人户一致,就近入学”、“人户分离,统筹安排”的原则进行学位安排。民办学校在核定招生范围内组织报名工作,录取新生,不得进行计划外招生。

    (二)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坚持免试入学原则,实行公民办学校同步招生,严禁以各类考试、竞赛、夏(冬)令营、研学活动、培训成绩或证书证明等作为招生依据或参考,不得以面试、评测等名义选拔学生。未经市教育局批准,各公办学校不得跨区域招生。

    (三)各学校根据省定标准班额科学制定招生计划,均衡分班。招生计划经核定、发布后不得随意调整;未经批准的招生计划无效,市教育局不为超出招生计划部分的新生办理学籍。

    (四)符合入学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按《关于印发<广东省教育厅关于中小学生学籍管理的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粤教基〔201424号)建立学籍。各学校应在开学1个月内按照“人籍一致”原则及时做好学籍建档和确认工作,严禁出现人籍分离、空挂学籍、学籍造假等现象。

    (五)规范招生行为,阳光招生。各学校必须落实信息公开制度,公布招生咨询方式,主动接受社会监督,不得以任何形式收取与招生入学相挂钩的其他费用,确保招生工作公平、公正、公开。

    三、招生办法

    (一)公办学校招生划分5个学位类型


    次序

    类        型

    申请资料

    一、人户一致(就近安排)

    1

    拥有招生区域内户籍和房产,且地址一致的适龄儿童、少年(户主和房产权属人必须为父母、祖父母或外祖父母)。

    户口簿、出生证、房产证或全额购房发票(不含杂物房、车房、铺位等)

    二、人户分离(统筹安排)

    2

    拥有招生区域内户籍的适龄儿童、少年(户主必须为父母、祖父母或外祖父母)。

    户口簿、出生证

    3

    拥有招生区域内父母或新生全额房产的适龄儿童、少年(房产权属人必须为父母或新生)。

    户口簿(回乡证、护照)、出生证、父母(新生)房产证或全额购房发票(不含杂物房、车房、铺位等)

    4

    拥有招生区域内祖辈全额房产的适龄儿童、少年(房产权属人必须为祖父母或外祖父母)。

    户口簿(回乡证、护照)、出生证、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房产证或全额购房发票(不含杂物房、车房、铺位等)、关系证明资料(如现有证件未能直接或间接证明关系的,要提供公证处出具的亲属关系公证书,公证处咨询电话:2215032

    5

    拥有招生区域内挂靠户籍的适龄儿童、少年(户主为其他关系的挂靠户籍、集体户籍)。

    户口簿、出生证

    备注

    1.家长需提供所有资料的原件和复印件,资料必须真实有效。

    2.以房产申请入学的,房产必须是父母或新生、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全额拥有(如与祖辈共有则按祖辈房产处理,如与其他亲属共有则按寄住亲属房产处理)。

    3.资料的有效时间截至20234 17日。

    4.报名资料经家长确认提交后,不再受理变更手续。

    1. 政策照顾生类型

    符合政策照顾生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家长,需于417日前提交相关材料到政府相应职能部门提出申请,由职能部门统一收集申请资料、核定资格,逾期不再受理申请。相关类型及申请资料详见下表:

    序号

    政策照顾生类型

    申请资料

    受理部门

    1

    现役军人、烈士的子女

    优先保障就读申请学校

    1.由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审核并加盖公章的申请书或证明材料原件;

    2.现役军人军官证复印件(原件查验,烈士子女无需提供);

    3.报名对象户口簿(首页、本人页)复印件(原件查验);

    4.报名对象出生证复印件(原件查验);

    5.学生学籍基本信息表(加盖毕业小学公章,此项仅需初一新生提供)。

    市退役军人

    事务局

    2233615

    2

    公安英烈或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子女

    优先保障就读申请学校

    1.由市公安局分管领导签字审核并加盖公章的申请书或证明材料原件;

    2.报名对象户口簿(首页、本人页)复印件(原件查验);

    3.报名对象出生证复印件(原件查验);

    4.学生学籍基本信息表(加盖毕业小学公章,此项仅需初一新生提供)。

    市公安局

    2383036

    3

    因公殉职基层干部子女

    优先保障就读申请学校

    1.由单位分管领导签字审核、加盖公章的申请书或证明材料原件,并经市委组织部或人社局加意见(加盖公章);

    2.报名对象户口簿(首页、本人页)复印件(原件查验);

    3.报名对象出生证复印件(原件查验);

    4.学生学籍基本信息表(加盖毕业小学公章,此项仅需初一新生提供)。

    市委组织部

    2268787


    市人社局

    2257303

    4

    国家消防救援人员子女

    (根据申请人员类型,参照江府〔202038号文件精神,分别采取优先保障就读申请学校或统筹安排公办学校方式安排

    1.由市消防大队或市应急管理局审核并加盖公章的申请书或证明材料原件;

    2.报名对象户口簿(首页、本人页)复印件(原件查验);

    3.报名对象出生证复印件(原件查验);

    4.学生学籍基本信息表(加盖毕业小学公章,此项仅需初一新生提供)。

    市消防救援大队

    2371178


    市应急管理局

    2213728

    5

    在开平市内居住和服务的高层次人才或紧缺人才的子女(根据申请人员类型,参照江教基〔20214号及开府〔20228文件精神,分别采取优先保障就读申请学校或统筹安排公办学校方式安排

    1.由市委组织部审核并加盖公章的申请书或证明材料原件;

    2.报名对象户口簿(首页、本人页)复印件(原件查验);

    3.报名对象出生证复印件(原件查验);

    4.学生学籍基本信息表(加盖毕业小学公章,此项仅需初一新生提供)。

    市委组织部

    2268791

    6

    教育优待企业骨干人才子女(优先统筹安排就读申请学校

    1.由教育优待对象企业出具的申请书原件(企业加盖公章,并经市科工商务局审核及加盖公章);

    2.经市人社局审核的20235月前在教育优待企业连续缴纳半年以上的企业骨干人才社保证明原件,加盖企业公章;

    3.报名对象户口簿(首页、本人页)和出生证的复印件(原件查验);

    4.学生学籍基本信息表(加盖毕业小学公章,此项仅需初一新生提供)。

    市科工商务局

    2317900

    7

    开平市荣誉市民”直系亲属和香港开平同乡会、旅港开平商会、澳门开平同

    乡联谊会、澳门开平工商联合会、香港开平青年会、澳门开平青年会等六个社团首长推荐其社团入会半年以上会员的直系亲属(优先统筹安排就读申请学校

    1.“开平市荣誉市民”或社团首长亲笔签署的书面推荐书原件(市委统战部审核并加盖公章);

    2.报名对象户口簿(首页、本人页)和出生证复印件(原件查验);

    3.属荣誉市民推荐的需提供荣誉市民与所推荐学生的关系证明资料;

    4.属社团首长推荐的需提供其社团会员在20235月前在该社团入会半年以上的证明材料,同时提供其社团会员与所推荐学生的关系证明;

    5.学生学籍基本信息表(加盖毕业小学公章,此项仅需初一新生提供)。


    备注:直系亲属是指子女、孙子女、外孙子

    女;

    如现有证件未能直接或间接证明推荐人与学生直系亲属关系的,需提供公证处出具的亲属关系公证书,公证处咨询电话:2215032


    市委统战部

    2268308


    8

    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在现任职学校连续任职3年及以上的教师子女(优先统筹安排就读其父母任职学校)

    1.在职在编教师在现任职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连续工作3年及以上的工作证明材料(加盖学校公章,需经市教育局审核并加盖公章);

    2.报名对象户口簿(首页、本人页)复印件(原件查验);

    3.报名对象出生证复印件(原件查验);

    4.学生学籍基本信息表(加盖毕业小学公章,此项仅需初一新生提供)。

    市教育局

    2277157

    (三)其他情况的申请

    在招生区域租住或寄住的适龄儿童、少年(含无户籍适龄儿童、少年),原则上回原籍就近入学,若确实需要在城区学校申请学位的,可填报个人信息,并提供以下资料:1.适龄儿童、少年资料:户口簿(无户籍无须提供)、出生证。2.监护人居住证明资料至少提供一项:居住证、流动人口居住信息登记表或租赁证明(要附房东房产证复印件)。3.监护人在用人单位缴交开平市企业职工保险记录或有效的营业执照(有则提供)。由市教育局视各学校的学位情况统筹安排到有剩余学位的公办学校就读。

    (四)学位安排办法

    各公办学校根据招生人数、招生区域,按照“人户一致,就近入学”、“人户分离,统筹安排”的原则进行学位安排。 “人户一致”适龄儿童(少年)安排后还有剩余的学位,按照统筹学位类型先后顺序依次安排入学。

    政策照顾生学位安排以国家、省、市相关文件精神为依据,结合我市学校学位情况,针对不同申请类型,分别采取优先保障、统筹安排等方式安排到公办学校就读。

    其他情况的申请则在安排完5个学位类型和所有政策照顾生后,再根据学校学位剩余情况统筹安排入学(其中监护人有开平市企业职工保险记录的,在同等条件下可优先统筹)。

    1.招生区域内所有学位类型的适龄儿童(少年)人数未达到招生计划人数,按照学位类型依次全部安排直接入学;若仍有剩余学位的,由市教育局统筹安排招生区域外适龄儿童(少年)。

    2.招生区域内所有学位类型的适龄儿童(少年)人数超过招生计划人数,先按照学位类型依次安排直接入学;若招生人数未能满足同一学位类型的学生时,该类型学生采取随机抽签方式确定入学。通过以上办法仍未能取得学位的适龄儿童(少年)由市教育局统筹调配到有剩余学位的公办学校就读。

    3.在我市接受义务教育的港澳居民子女,平等享受我市随迁子女入学相关政策和基本教育公共服务。

    4.依法保障适龄残疾儿童(少年)随班就读,如未适合普通学校学习和生活的适龄残疾儿童(少年),可通过入读特殊教育学校或送教上门方式接受教育。

    四、报名办法

    (一)城区学校(含翠山湖实验学校和风采实验学校)

    1.网上报名方式

    1)网上报名时间:202347日上午830-417日下午1730时。

    2)填报方式:

    家长可直接输入网址或用手机扫描二维码进入“开平市中小学招生服务平台”。

    址:http://zspt.kaiping.gov.cn/indexkp.html


    二维码:







    关注“开平教育”微信公众号,点击【新生报名】,进入“开平市中小学招生服务平台”。

    详细阅读“开平市2023年秋季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指引”后,选择“小学新生报名系统入口”或“初中新生报名系统入口”按钮,进入报名系统。

    家长进入报名系统后,点击下载查看家长填报操作说明,使用就读学生的证件进行注册,注册成功后请保存好账号密码,方便再次进入报名系统查询或修正信息。进入报名填报页面如实填报基本信息,最后核对填报信息无误后,进行提交确认,完成报名手续。报名时间截止前可登录网上报名系统对报名资料进行修改,每次修改完资料后必须提交确认,系统方可保存成功。报名时间截止后,不能再进行修改。

    3)报名成功确认方式

    家长完成信息填报提交后,系统显示报名二维码和条形码,为确认适龄儿童(少年)报名成功标志(请家长通过屏幕截图或直接打印保存)。

    4)因无网络或无上网设备无法实现网上报名的适龄儿童(少年)家长,可通过电话预约,按以下时间到附近的学校现场进行网上填报(各学校的咨询电话详见附表)

    现场网上填报时间:2023415日(上午900-1130;下午230-500)。

    现场网上填报不作资料审核,学校只提供电脑设备和信息录入指导。

    网上填报信息经家长确认后,由家长提交,并对资料真实性及准确性负责。

    2.现场验证报名信息

    网上报名截止后,各学校根据家长网上填报的信息,通过电话或短信方式预约家长到报名点学校进行网上填报信息的现场验证,所有资料的原件查验,复印件留存。

    3.信息核查

    现场验证网上填报信息无误后,报名信息统一提交到市相关职能部门进行核查,若经查实有弄虚作假者,开平市户籍的适龄儿童(少年)取消其对应学位,由市教育局根据剩余学位情况统筹安排;非本市户籍的建议回户籍地申请入学。

    (二)乡镇学校

    乡镇小学(初中)一年级新生报名工作由所在镇学校同步组织开展,中心学校负责统筹划分招生区域,组织安排好本镇学校的招生工作。

    (三)民办学校

    民办学校根据全市招生工作指引及学校发展规划同步组织招生工作,不得提前招生,不得违规招生,详情可咨询学校或关注学校公众号。

    五、注册通知

    暑假前,录取学校通过电话或短信方式通知学生办理注册手续(家长填写电话号码时,请尽量填写本地手机号码,以便通知)。

    六、其他事项

    (一)逾期报名的各类申请,由市教育局视学位情况统筹安排(咨询电话:2216505228929022892912289297)。

    (二)招生工作详情可咨询相关学校(详见附表),或通过中共开平市委市人民政府公众网、开平市教育局政务网、开平市教育局微信公众号“开平教育”查询。







    附表1


    开平市城区小学招生咨询电话


    序号

    学校名称

    咨询电话

    1

    三埠中心学校

    2395308

    2

    达德小学

    2387219

    3

    新安小学

    2286348

    4

    东河小学

    2385996

    5

    中山小学

    2385799

    6

    迳头小学

    2033989

    7

    思始小学

    2398257

    8

    星光小学

    2211707

    9

    沿江西小学

    2323732

    10

    西郊小学

    2212893

    11

    培育小学

    2239751

    12

    港口小学

    2228281

    13

    祥龙学校

    2368237

    14

    春华小学

    2399905

    15

    长师附小(民办)

    2213660

    16

    长沙中心学校

    2335523

    17

    谭宏帙纪念小学

    2222337

    18

    幕村小学

    2223334

    19

    梁金山小学

    2286785

    20

    宝源小学

    2378001

    21

    侨园路小学

    2325384

    22

    澄江小学

    2329850

    23

    长沙实验学校

    2321567

    24

    翠山湖实验学校

    2882293

    25

    风采实验学校

    2289931

    26

    特殊教育学校

    2399036

    27

    碧桂园学校(民办)

    2888323


    附表2


    开平市城区初中学校招生咨询电话


    序号

    学校名称

    咨询电话

    1

    忠源纪念中学

    2257285

    2

    风采华侨中学

    2325075

    3

    苍江中学

    2361292

    4

    世界谭氏中学

    2207301

    5

    东河中学

    2397605

    6

    港口中学

    2200360

    7

    新荻中学

    2385375

    8

    开平市第七中学

    18948086678

    9

    翠山湖实验学校

    2882293

    10

    风采实验学校

    2289931

    11

    特殊教育学校

    2399036

    12

    金山中学(民办)

    2227728



    附表3


    开平市乡镇学校招生咨询电话



    乡镇

    学校名称

    咨询电话

    水 口

    水口中心学校

    2730270

    沙冈中学

    2202023

    庆扬中学

    2712518

    开平市第二中学

    2733073

    月 山

    月山中心学校

    2789297

    沙 塘

    沙塘中心学校

    2882796

    苍 城

    苍城中心学校

    2821831

    开平市第八中学

    2822256

    龙 胜

    龙胜中心学校

    2857226

    大 沙

    大沙中心学校

    2899461

    马 冈

    马冈中心学校

    2877419

    开平市第四中学

    2877417

    塘 口

    塘口中心学校

    2672922

    赤 坎

    赤坎中心学校

    2612302

    开平市第六中学

    2612340

    百 合

    百合中心学校

    2510845

    蚬 冈

    蚬冈中心学校

    2522565

    金 鸡

    金鸡中心学校

    2558378

    赤 水

    赤水中心学校

    2577216

    开平市第五中学

    2579750


    附表4


    开平市2023年秋季城区公办小学一年级招生区域(1


    学校

    招生区域

    达德小学

    新广、新地、塘果、果园、西艇、艇步、西宁、田冲、洞荣、昌兴、立新路、立新后街、立新南路、潭江东路、大兴街、新昌中路双号、新昌中路31号起单号、中山市场、永富路、永富后街 、永富巷、长庆、长庆横街、富宁、同兴(路)、大兴二巷、新华路、新华后街、新华路1—4巷、新市路18号起、中华路、新兴路、潭江西路1—17号。

    新安小学

    新昌路1—30号、新昌路1—4巷、新市路1—17号(含商业新村)、新昌市场住宅、西宁路79—90号、康乐街、新安路、穗香街、新园街1—27号、香园街。

    迳头小学

    迳头所属各村、新迳路、南安路、江滨新村、迳堤路、龙安东路、迳头东路、兴南大道东路、龙安路、和安路、富强路、金钊路、南环中路2-22号、迳头一区(海旁别墅)、碧桂园(阳光水岸)、唐宁郡、新外滩、翡翠明珠、南岸一号银海、盛安时尚家、百润花园、富汇名城、金色家园。

    东河小学

    东河、桥溪、西桥二马路、武溪、武溪1—3巷、武溪西、武溪西1—3巷、新园街28号起、潭江西路18号起、新昌路31号起、东溪村(街)、西安里、西宁路91号起、荻海居委会各街道(不含思始路、思堤路、思明路、风采花园)

    思始小学

    思始村委会、南山村委会、燕山村委会、仁亲村委会、思始路、思堤路、思明路、风采花园。

    中山小学

    聚龙村、南北村、东胜村、良边村、岐阳村、新昌东路、新昌中路1—29号单号 、中山大道、中山花园、中山城、桥东区、西宁路1—78号、海景花园、雅兰花园、海宝花园、中山别墅区、中新路、富和花园、景柏湾、中兴路。

    港口小学

    光明(东)路1-87号、海港城、曙光东路1—130132134136138140141142143144146148150号、兴耀花园、曙光东二马路、曙光东三马路、吉祥路、东胜路、凤阳路、升平路1—38号、卫民路单号、轻纺路、新港路、东郊东路1—30号、港口路1-52号、虹桥路1—40号。

    培育小学

    卫民路双号、卫东居委会各村、东兴路、东兴中路、东兴街、东兴新村、东郊北区、东郊南区40—44号、梅园街(路)15号起、沿江东路1—108号、港口路54号起、虹桥路41号起、潭江花园、祈福花园、金中大道、升平路39号起、曙光东路131号起(不含132134136138140141142143144146148150号)、光明(东)路88-94号、东郊东路31号—86号。

    西郊小学

    曙光西路2—54双数号及55号起至75号、光明路100—117号(含银禧花园、银座中心、澳园)、幕沙路2-42号双数号、东华街、建联街、建联居委会各村。

    沿江西小学

    沿江西路1—50号、开华路、西郊路、长沙西路、光明西路、文新路、水运区(含航运公司)、长园路、幕沙路1-41号单号、沿江东路126—146号、长沙中路、长沙东路(含长沙街市)、东郊路1—13号、东郊南区一巷9号。

    星光小学

    星光居委会、星光路、曙光西路1-53号单号、沿江东路109—125号、梅园街(路)1—14号、东郊新村、东郊南区(不含40—44号和一巷9号)。

    春华小学

    祥龙1-4区、祥荻路、祥荻后街、彩虹村、荣华村、祥龙中路1-16号、丽景华庭。

    祥龙学校

    祥龙5-8区及以后街道、汇景湾、领美花园、祥龙北路、祥龙中路17号起。

    附表5


    开平市2023年秋季城区公办小学一年级招生区域(2


    学校

    招生区域

    谭宏帙纪念小学

    紫荆花园、海富花园、人和东路1—16号、人和西路、人民东路1—12号、人民西路、爱民路、建兴花园、海怡园、光华路1-5号、幕涌东路、金穗花园、广发花园,雅乐苑。

    幕村小学

    幕桥东路1-21号和30-33号、祥苑新村、江滨新村(幕桥东路)、金禧花园、幕村村委会、幕村路、祥苑中路、祥苑南路、祥苑北路、祥和路、长福路、同福路、幸福路、长镇路、振兴街、福顺街、兴宁路(街)、义祠路、幕涌西路、富丽华、幕沙路46号起双号数、长兴路。

    澄江小学

    冲澄居委会、幕沙路45号起的单号数、义祠车站以南良园路、长青路、金都花园、幕桥西路、兴华路、新城路、中富花园、江滨豪庭、雅怡花园、翠景园、金碧豪庭、桂花园、云景花园、顺景园、宏都水岸、杜澄大道5—18号、柏丽花园、柏丽豪园、柏丽湾。

    梁金山小学

    义祠车站以北良园路、天富豪庭、科技路、科展路、科发路、安吉路、金山大道、津园、冲澄工业园、云顶华庭、尚景华庭、轩汇豪庭、中业新城、骏贤居、梁金山居委会、广场南路。 

    宝源小学

    侨园路76号起双数号、宝源路、宝丽花园、宝庭园、三江居委会、三联村委会、八一村委会、三江大道10号、宝堤东路8号起、宝盈豪园、宝堤湾畔、富景花园、侨园爱民新村、宝翠花园、海伦堡、翠逸花园、长沙G325国道安置拆迁区、儒林路(翰林印象)。

    侨园路小学

    沿江西路60号起、侨园路东区1-29号、侨园路单号数、侨园路2-74号双号数、宝源中路、宝堤东路1-7号、宝华南路、侨园路花园新村、侨园黄金海岸、侨林湾。

    长沙实验学校

    八姓路、长乐路(香堤翠景)、碧桂园、东汇城、凯旋汇、泰和雅苑、玖珑湾、东乐村委会、西安村委会。

    翠山湖实验学校

    翠山湖高新区。

    风采实验学校

    桥溪村委会、金山村委会、新美村委会、融创潭江首府。






    附表6


    开平市2023年秋季城区公办初中一年级招生区域


    学校

    招生区域

    苍江中学

    长青路、新城路、冲澄居委会、桂花园、兴华路、金都花园、柏丽花园、侨园路、宝华南路、宝源中路、宝源路、宝丽花园、宝堤东路、沿江西路、开华路、西郊路、长沙西路、光明路114号起、长园路、曙光西路65号,曙光西路67号起、建联街、建联居委会、八一村委会、三联村委会、三江居委会、海伦堡、江滨路、幕桥西路、幕沙路单号、幕沙路双号2-44号、东华路(街)、文新路、金碧豪庭、翠景园、雅怡花园、富景花园、侨园、爱民新村、水运区、兴明路、光明西路、沿江路、顺景园、宏都水岸、长乐路(香堤翠景)、柏丽豪园、柏丽湾、翠逸花园、侨园黄金海岸、誉景豪庭、侨林湾、儒林路(翰林印象)、杜澄大道5—18号。

    风采华侨中学

    祥龙中路、祥龙北路、祥龙南路、明珠路、隆兴街、文华路、敬业路、体育东路、体育西路、祥龙18区、汇景湾、领美花园。

    忠源纪念中学

    东兴中路(东兴街)、东郊路、东郊南区、东郊北区、梅园街(路)、东兴新村、东郊新村、长沙中路、曙光东路171号起、曙光西路1—64号,曙光西路66号、光明路88—113号、升平路56号起(不含卫东新村)、长沙街市、银禧花园、春晓园。

    港口中学

    星光居委会、星光路、升平路1—55号(含卫东新村)、金中大道、卫民路、东郊东路、吉祥路、东郊一巷、东郊二巷、曙光东路1—170号、长沙东路、卫东居委会、虹桥路、东胜路、金华路、凤阳路、轻纺路、长沙沿江东路、东明路、新港路、祈福花园、潭江花园、兴耀花园、港口路、光明路1—87号、海港城、彩虹花园、曙光东二马路、曙光东三马路、东兴路。

    东河中学

    思始村委会、南山村委会、燕山村委会、三围村委会、仁亲村委会、潭江西路18号起、公园路、长安路、荻环路、思明路、思堤路、东河路、武溪西路、武溪路、西桥路、新昌中路31号起、穗香街、香园街、新市路117号、东溪街(村)新安路、荻海居委会、西安里、西宁路91号起、风采花园、风采路、中银路、彩虹村、荣华村、祥荻后街、祥荻路、西桥二马路、桥溪路、新昌路(不含1-4巷)、新园街29号起。

    新荻中学

    石海村委会、簕冲村委会、中山居委会、迳头居委会、新市路18号起、新昌东路、新昌中路130号、新迳路、南安路、迳头中路、迳头路、迳堤路、立新路、永富路、同兴(路)、昌兴路、中广路、中山大道、中山别墅区、中新路、潭江西路117号、中山花园、中山城、西宁路190号、桥东路、海景花园、雅兰花园、海宝花园、新昌路14巷、新昌市场住宅、大兴二巷、中山市场、永富后街、永富巷、长庆路、长庆横、富宁路、大兴街、新华路、新华后街、中华路、潭江东路、立新后街、立新南路、康乐街、新园街128号、新兴路、骏景湾、翡翠明珠、新外滩、百润花园、南岸一号银海、盛安时尚家、富汇名城、金色家园、碧桂园(阳光水岸)、唐宁郡。

    世界谭氏中学

    幕村村委会、东乐村委会、西安村委会、爱民村委会、新民村委会、杜溪村委会、幕村路、安吉路、祥苑北路、祥苑中路、幸福路、同福街、长福路、义祠路、祥和路、兴宁街、幕涌东路、幕涌西路、人民东路1-12号、人民西路、人和东路1-16号、人和西路、新海西路、爱民路、紫荆花园、津园、天富豪庭、云顶华庭、梁金山居委会、建兴花园、良园路、广发花园、金穗花园、光华路1—5号、海怡园、振兴街,幕桥东路、长兴路、祥苑路、祥苑新村、长镇路、福顺街、祥苑南路、幕沙路双号46号起、轩汇豪庭、中业新城、骏贤居、科展路、金山大道、金山东路、科技路。

    开平市第七中学

    楼冈墟居委会、民强村委会、平冈村委会、西溪村委会、东升村委会、平原村委会、八姓路、碧桂园、东汇城、凯旋汇、泰和雅苑、玖珑湾。

    翠山湖实验学校

    翠山湖高新区。

    风采实验学校

    325国道为界,往水口方向,过镇海水库排洪渠(即丰泽园门前右侧金山水利桥)至水口桥路段右边区域:人和东路17号起、光华路6号起、振华居委会、联竹村委会、桥溪村委会、金山村委会、新美村委会、开庄石联村、开庄东溪村、开庄沙田岗村、开庄长安里、开庄岐阳村、寺前南闸村、寺前上石村、寺前东升村、寺前沙湾村、寺前朝阳村、寺前下石村、风采盘龙村、开锋南安村、开锋南溪村(国道右边)、融创潭江首府、汇峰名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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