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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开平市教育局关于印发开平市教育高层次人才引进实施办法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3-05-26 09:00
    来源:本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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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东省开平市教育局







    开教20235


    开平市教育局关于印发开平市教育高层次人才引进实施办法的通知


    市委人才办、市委编办、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镇(街)中心学校、完(高)中、局直各单位及幼儿园,开平开放大学:

    开平市教育高层次人才引进实施办法》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开平市教育局

    2023525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开平市教育局人事与师资管理股     2023525日印发


    开平市教育高层次人才引进实施办法


    为进一步集聚优秀教育人才,充分发挥名优教师的引领作用,带动全市教师队伍能力和水平的整体提升,推动基础教育高质量发展,根据《开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集聚新时代人才建设人才强市的意见〉的通知》(开府〔20228号)精神,结合我市工作实际,制定本实施办法。

    1. 引进对象

    从开平市外引进,由市教育局研究并报市委人才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等部门认定的,在专业技术、教育教学管理、教育科研和人才培养等领域具有较大成就或较大发展潜力的教育人才。

    根据不同条件,将教育高层次人才划分为三类:高层次教育管理人才(任校长、教师发展中心主任)、高层次教研人才(任专职教研员)、高层次紧缺青年人才(任专任教师)。

    1. 引进条件

    (一)高层次教育管理人才一般不超过55周岁,退休返聘的放宽至首次聘任时不超过65周岁,且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获省级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门评定的名校(园)长;

    2.获省级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门评定的名教师工作室主持人。

    (二)高层次教研人才一般不超过50周岁,且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获得正高级专业技术资格且获省级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门评定的名教师;

    2.获得正高级专业技术资格且获得省级人民政府或教育行政部门授予特级教师称号者;

    3.省级教学成果一等奖核心成员(前3名);

    4.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主要负责人(前3名);

    5.指导学生在全国数学、物理、化学、生物、信息学奥林匹克竞赛中获得金牌的主要指导教师(教练)。

    (三)高层次紧缺青年人才一般不超过40周岁,且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获省级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门评定的名教师;

    2.具有国内普通高校博士研究生学历及博士学位;

    3.教育部直属高等院校研究生毕业,具有硕士研究生学历并取得教育硕士学位;

    4.曾获全国数学、物理、化学、生物、信息学奥林匹克竞赛金牌的国内普通高校毕业生;

    5.国际级运动健将或国家级运动健将。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在引进范围:

    1.曾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党籍、公职的;

    3.近三年内受过党纪、政务处分的;

    4.近三年年度考核结果为基本合格或不合格等次的(退休返聘人员以实际参加为准);

    5.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6.尚在党纪、政务处分影响期内的;

    7.法律法规规定不符合应聘条件的;

    8.被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

    9.符合《中共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的通知》所列回避情形的。

    三、引进方式

    教育高层次人才引进方式分为入编引进和非入编引进两种。

    (一)入编引进:纳入学校编制管理,按事业单位考核招聘高层次人才或者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规定办理聘用、入编手续或调动手续。

    (二)非入编引进:不纳入公办学校编制管理,由用人单位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聘用周期一般为35年。

    四、引进程序

    教育高层次人才引进由市教育局统一组织,分年度分类别逐步实施。引进工作按照以下程序实施:

    (一)制定计划。由市教育局根据学校上报的用人需求,制定当年教育高层次人才引进计划。

    (二)发布公告。市教育局根据学校实际需求,制定具体方案,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后,发布引才公告。

    (三)报名与考察。有意向进入的人才按公告规定方式报名应聘。市教育局组织实施人才引进工作,包括:资格审核、面试或面谈考核、体检、考察等环节。其中面试或面谈考核环节,由市委人才办、市教育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成立专家考评小组进行考核。

    (四)公示与录(聘)用。入选名单统一向社会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根据入编引进和非入编引进不同方式,按相关程序办理录(聘)用手续。

    五、薪酬待遇

    薪酬待遇按照“一人一议”的办法磋商面谈,由市教育局联合有关部门提出建议方案,报市委人才办审批。

    (一)入编引进:除享受同单位同岗位人员的工资福利待遇外,获聘用的高层次教育管理人才、高层次教研人才、高层次紧缺青年人才考核合格的,每年分别奖励考核奖金60万元、30万元、10万元,最长期限5年。

    (二)非入编引进:薪酬待遇由定额年薪和考核奖金两部分组成。其中:

    1.校长定额年薪不低于60万元,考核奖金不高于20万元;

    2.教师发展中心主任定额年薪不低于40万元,考核奖金不高于10万元;

    3.专职教研员、专任教师定额年薪不低于17万元,考核奖金不高于5万元。

    (三)开平市在编在岗教师:符合本实施办法引进条件的,经专家考评小组进行考核认定,参照入编引进人员享受奖励

    (四)其他要求:属于本实施办法引进的人才需全职在开平市工作,并与用人单位签订不少于3年的聘用合同,才能享受上述薪酬待遇。有严重违法违规行为或学术造假、责任事故、不履行工作职责等情况的,取消考核奖金。

    六、人才服务

    属于本实施办法引进的人才优先推荐参加各级各类高层次人才学习培训、学术研修、考察等;优先推荐参与各级各类学术荣誉晋升申报评审;优先推荐职称申报、岗位评聘,引进人才单位无空余岗位的,由市教育局在全市教育系统事业单位核定岗位总量内统筹;引进人才学龄子女优先安排到我市相应学段学校就读。

    七、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

    建立由市委人才办牵头的教育高层次人才引进工作领导机制,会同有关部门切实加强对教育人才队伍建设工作的领导,将教育人才队伍建设作为市人才工作的重点项目抓好抓实,做好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建立健全协调沟通机制,及时研究制定相关政策措施,积极解决我市教育系统人才队伍建设中遇到的突出矛盾和问题。市有关单位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积极加强与教育部门的协调联系,各司其职,共同做好我市教育系统人才队伍建设工作。

    (二)落实经费保障

    建立经费保障机制,市教育局每年编制经费预算报市委人才办审批同意后,纳入市人才发展专项资金安排。市财政局根据市教育局的用款申请足额兑付。

    (三)强化监督宣传

    市教育局要对教育高层次人才在实际工作中重大决策部署、工作职责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该方案实施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困难要及时汇报,必要时经市人民政府同意后调整方案执行。市教育局要加大对人才政策的宣传力度,积极营造有利于教育系统人才队伍建设的良好社会氛围。

    (四)建立报备制度

    每年12月,市教育局结合本系统实际情况及人员编制计划,深入分析本系统高层次急需紧缺人才情况,合理制定下一年度教育系统高层次人才需求计划,报市委编办审批,报市委人才办备案,为落实选聘教育高层次人才做好保障工作。

    (五)加强考核管理

    入编引进人员每年12月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印发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办法进行年度考核。非入编引进人员每学年结束后由用人单位对其工作任务完成情况进行考核,按个人总结、用人单位评价、部门共审等程序进行考核。考核合格的以当年实际工作月数按比例(不足一个月的不计算)一次性发放考核奖金。当年离开工作单位的,从当年起取消该项奖励。

    本实施办法自202371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6630日。有效期内如遇法律、法规或有关政策调整变化的,从其规定。



    附件


    开平市高层次教育人才引进工作分工表


    序号

    工作任务

    牵头单位

    责任单位

    1

    组织领导。建立教育高层次人才引进工作领导机制,建立健全协调沟通机制。

    市委人才办、市教育局

    市委编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财政局

    2

    人才选聘。实施公告发布、资格审核、面试考核、体检、考察、结果公示等人才选聘程序。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教育局

    市委编办、市委人才办

    3

    经费保障。市教育局每年编制经费预算报市委人才办审批同意后,纳入市人才发展专项资金安排。市财政局根据市教育局的用款申请足额兑付。

    市财政局

    市委人才办、市教育局

    4

    监督检查。对教育高层次人才在实际工作中重大决策部署、工作职责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市教育局

    市委人才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5

    政策宣传。对政策进行宣传,积极营造有利于教育系统人才队伍建设的良好社会氛围。

    市教育局

    市委人才办

    6

    编制报备。市教育局制定教育高层次人才年度需求计划,报市委编办审批,报市委人才办备案。

    市教育局

    市委编办、市委人才办

    7

    考核管理。对引进人员进行考核,考核合格的发放考核奖金。

    市教育局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委人才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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