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开平市教育局
关于2024年度开平市中小学中初级教师职称评审、初次职称考核认定通过人员的公示
根据《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广东省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办法〉和〈广东省中小学教师职称评价标准条件〉的通知》(粤人社规〔2022〕30号)、《关于做好2023年度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初次职称考核认定工作的通知》(江人社发〔2024〕159号)等文件要求,经开平市中小学一级教师资格评审委员会评审,梁子艳等84名教师获得中小学一级教师专业技术资格,岑青霞等12名教师获得中小学初级教师专业技术资格;经开平市中小学一级教师资格评审委员会考核认定,熊美换等8名教师获得中小学一级教师专业技术资格,朱月莹等131名教师获得中小学初级教师专业技术资格,现予公示。公示时间从2025年7月8日至2025年7月14日(共5个工作日)。若对通过人员有异议,请电话或书面开平市教育局、市纪委监委派驻开平市教育局纪检监察组反映。以个人名义反映的应签署或自报本人真实姓名,并留下联系电话(对投诉人的投诉保密);以单位名义反映的应加盖本单位印章。凡无实名投诉的,一律不予受理。反映公示对象的情况和问题,应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不得借机诽谤和诬告。
受理部门:
开平市教育局、市纪委监委派驻开平市教育局纪检监察组(开平市东兴大道爱民路3号)
邮政编码:529300 联系人:熊建彬、弓云霞
联系电话:0750-2211064、2270292
附件:2024年度开平市中小学教师职称中(初)级评审、初次认定通过人员公示名单
开平市教育局
2025年7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