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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做好2025-2026学年开平市内教师交流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5-08-22 17:52
    来源:本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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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做好2025-2026学年开平市内

    教师交流工作的通知


    完(高)中、开平开放大学、局直单位,镇(街)中心学校及三所公办幼儿园:

    为促进学校教师资源合理配置,推动教师合理流动,优化教师队伍结构,提高教师队伍整体素质,现就2025-2026学年教师交流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交流原则

    按相对稳定、资源共享、统筹兼顾、个人自愿与组织安排相结合的原则,合理配置师资。鼓励引导学校学科富余教师到学科教师紧缺学校交流。鼓励开展镇内交流,推动镇内中心小学、优质学校教师向薄弱学校、教学点交流。

    二、交流时间

    2025-2026学年度,一年

    三、交流方式

    (一)高中交流

    为促进教育资源合理配置,开平市第一中学、开平市开侨中学安排教师到其他高中学校进行单向交流,交流由开平市第一中学、开平市开侨中学和各交流学校负责实施。

    (二)教育集团内部学校交流

    我市已组建19个教育集团,为了加强集团内各学校之间的教学交流与合作,每个教育集团学校至少安排1名教师进行集团内部交流,由各教育集团的集团总校负责统筹和实施。

    自主交流

    在开平市范围内,学校与学校之间包括局直学校之间、镇内学校之间、跨镇学校之间、公办学校与民办学校之间、城乡学校之间等,可根据学科需求和教师个人交流意愿,通过双方学校协调,自主开展教师交流。

    四、交流对象

    )原则上需交流的教师

    831日前,男在55周岁以下,女在50周岁以下,在同一学校连续工作满9年的教师,为交流的首选对象;农村学校35岁以下教龄5年以上的优秀教师紧缺学科的优秀教师除外要优先交流到城区学校跟师学艺。

    )职称评聘需要交流的教师

    因职称评聘需要有在薄弱学校或农村学校任教经历的教师。

    )主动交流的教师

    本人自愿要求参加的,经人事关系所在学校同意后可纳入交流。

    五、交流程序

    教师向学校提出书面交流申请附件1,学校审批后形成本校交流汇总表附件2,附件12827日前报市教育局人事与师资管理股。

    市教育局形成全市2025-2026学年度教师交流汇总表831日前公布交流教师名单。

    91日,交流教师到接收学校上岗。

    (四)开平市2025-2026学年度教师交流备案表附件3,于915日报市教育局人事与师资管理股备案。

    六、其他事项

    各学校要深入细致开展思想工作,要多形式引导教师认识交流的意义和价值,组织教师有序开展交流,努力帮助教师解决交流中遇到的各类困难。接收交流教师的学校,要热诚对待每一位交流教师,关心交流教师的生活和工作,帮助交流教师熟悉学校环境和文化,尽快融入学校各项工作。    

    (二)评优选先、晋职晋岗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参加交流教师。

    交流人员按照以接收学校为主的原则,实施双方共同管理。交流期间,教师继续享受在原单位的提拔使用、评先评优工资、津补贴和医疗保险等政治、生活待遇。

    交流期满,填写交流任教登记表附件4,双方学校要给交流人员写鉴定评语和意见一式三份,交双方学校和市教育局人事与师资管理股,记入个人档案,作为年度考评、评优评先的重要依据。


    附件:

    1.教职工申请交流登记表

    2.2025-2026学年教师交流汇总表

    3.2025-2026学年教师交流备案表

    4.开平市2025-2026学年教师交流任教登记表



    开平市教育局

    2025822

      (联系人:施颖,联系电话:22891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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