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开遴选2026年开平市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
参与校内课后服务“白名单”的通告
为贯彻落实《广东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做好义务教育校内课后服务工作的通知》(粤教基函〔2021〕17号)、《关于印发<关于规范引入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参与课后服务的指导意见(试行)>的通知》(江教基〔2024〕15号)等文件要求,进一步拓宽课后服务渠道,规范引入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以下简称:机构)参与学校课后服务工作。现公开遴选办学资质齐全、服务品质好、师资配备完善、课程安排完备、价格合理的机构,组建2026年开平市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白名单”,由各学校结合本校课后服务特色及学生发展需求和意愿,按程序从中招选部分课程项目补充提供校内课后服务,满足学生发展兴趣特长等特殊需要。通告如下:
一、遴选对象
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不包含青少年宫、青少年活动中心、妇女儿童活动中心等公益性事业单位)。
二、申报时间
2025年11月24日-11月28日
三、遴选要求
(一)应当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及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
(二)要遵守法律法规,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愿意承担社会责任,无违规办学或非法办学情况,积极配合学校各项安排,致力于为学生提供个性化素质提升课程服务。
(三)应秉持公益非营利原则,收费标准符合有关部门要求,要明显低于培训机构在校外提供同质服务的收费标准。对经济困难家庭学生参加课后服务,应参照学生资助政策予以减免。
(四)参与学校课后服务的机构人员应当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规定的教师资格或具备相应职业(专业)能力证明和相关专业技术规定的资格,所聘人员各类资质证书在有效期内,并持证上岗。
(五)提供的体育(或体育与健康)、艺术(或音乐、美术)学科、综合时间活动应具有完整的课程规划、课程内容、适合年级和详细的课时计划安排,且与机构师资、经营范围匹配。
四、引入流程
(一)建立机构“白名单”。有意愿参与、符合资质的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可向教育主管部门自主申报;由教育主管部门联合相关部门组织评审,并进行结果公示认定,发布“白名单”。
(二)学校规范引入。各学校结合本校课后服务特色及学生发展需求和意愿,从机构“白名单”中,按程序招选一个或多个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的课程项目,具体按照《关于规范引入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参与课后服务的指导意见(试行)》贯彻执行。
五、申报资料
有意向申报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参与校内课后服务“白名单”遴选的机构,需提交下列资料的纸质版(复印件),并按顺序编号整理,加盖单位公章。资料清单包括:
1.申报表格(详见附件);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复印件;
3.机构法人或委托授权人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
4.参与校内课后服务工作方案,内容包括:机构概况、培养目标、服务项目、师资队伍、课程特色、课程设计(课程内容安排、具体课例设计)、办学成效、收费标准、应急预案(各类突发事件的预防和应急处理程序)等;
5.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截图,须含“行政处罚信息”“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信息”等内容;
6.机构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及无犯罪记录证明,培训教师的身份证明、学历证明、教学资格证明(教师证或教练证)及无犯罪记录证明。
上述资料请在11月24日—11月28日上班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提交到市教育局五楼教育股,逾期提交视为无效申请。
(联系人:蔡曼;联系电话:2289305 )
附件:开平市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参与遴选“白名单”申报表
开平市教育局
2025年1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