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平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6年中小学
教师资格定期注册工作的通知
各完(高)中、开平开放大学、局直单位,镇(街)中心学校及幼儿园:
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和定期注册工作的通知》要求,为做好我市2026年中小学教师(含中等职业学校、幼儿园和特殊教育学校教师)资格定期注册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注册范围
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的对象为经我省各级教育行政部门核准举办的开平市内普通中小学、中等职业学校、幼儿园和特殊教育学校在岗教师。
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制度分为首次注册和定期注册,教师完成首次注册后,每5年申请一次定期注册。
二、注册流程
(一)网上报名(10月26日9:00至11月5日17:00)。
由各学校(幼儿园)组织参加定期注册的教师在规定的时间内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如实填报定期注册数据,打印《教师资格定期注册申请表》。
首次定期注册合格,须具备下列条件:
1.取得与教学岗位相应的教师资格;
2.普通中小学、中等职业学校、幼儿园和特殊教育学校在岗教师;
3.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履行《教师法》规定的义务,遵守《新时代中小学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新时代幼儿园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有良好的师德表现,申请首次注册前一年度师德考核为合格以上等次;
4.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能适应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
5.首次任教人员须试用期满且考核合格。
定期注册合格,须具备以下条件:
1.取得与教学岗位相应的教师资格;
2.普通中小学、中等职业学校、幼儿园和特殊教育学校在岗教师;
3.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履行《教师法》规定的义务,遵守《新时代中小学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新时代幼儿园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达到教育行政部门规定的师德考核评价标准,有良好的师德表现;
4.每个注册周期内每年年度考核合格及以上等次;
5.每个注册有效期内完成不少于国家和省规定的培训学时或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规定的等量学分;
6.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能适应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
(二)现场确认(11月6日至11月19日)。
已完成网上报名的教师需到定期注册确认点进行现场确认,具体时间及地点安排另行公布。
首次注册现场确认须提交如下材料:
1.《教师资格定期注册申请表》一式2份;
2.《教师资格证书》;
3.与教育行政部门或任教学校签订的有效聘用合同;
4.任教学校出具的师德表现证明;
5.最近一年的年度考核合格证明或试用期考核合格证明。
定期注册现场确认须提交如下材料:
1.《教师资格定期注册申请表》一式2份;
2.《教师资格证书》;
3.与教育行政部门或任教学校签订的有效聘用合同;
4.任教学校出具的师德表现证明;
5.最近连续五年的年度考核合格证明;
6.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继续教育证书。
有两种及以上教师资格证书的,按与现任教学段和学科一致的教师资格证书进行注册。
(三)初审和公示(11月20日至12月3日)。
定期注册初审机构(开平市教育局)对已完成定期注册现场确认的申请人进行初审。初审结果在学校(幼儿园)内公示7天。
(四)复核(12月4日至12月11日)。
定期注册复核机构(地级市教育局)对已完成定期注册初审的申请人进行复核。
(五)终审(12月12日至12月24日)。
定期注册终审机构(省教育厅)对已完成定期注册复核的申请人进行终审。
(六)领取贴有注册结论的教师资格证
注册机构完成审核工作后,将依据审核情况作出注册结论。学校(幼儿园)负责此项工作的人员,根据通知要求领取贴有注册结论的《教师资格证》和《教师资格定期注册申请表》各一份(《教师资格定期注册申请表》由申请人递交给本人人事档案所在的管理部门,归入本人人事档案,遗失责任自负)。领取的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三、其他注意事项
(一)申请人须本人进行网上报名和现场审核确认,并对所填报的个人信息及提供的现场审核材料的准确性、真实性负责。
(二)申请人须按规定时间、地点和要求进行网上报名和现场审核等,因错过报名时间、选错注册机构或现场确认点、报名信息有误或提交材料不全等原因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工作的,注册机构将不再受理,责任由申请人本人承担。
(三)更多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信息,敬请关注“中国教师资格网”。如有疑问可参考中国教师资格网导航栏中的咨询服务—常见问题对照处理,注册机构开平市教育局咨询电话:0750-2211064。
开平市教育局
2026年10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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