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平市冬艺艺术培训学校有限
公司变更事项的批复
开平市冬艺艺术培训学校有限公司:
你机构递交的《关于变更机构办学地址的请示》等资料已收悉,现批复如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广东省文化艺术类校外培训机构设置标准(试行)》(粤文旅人〔2022〕129号)和《关于印发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办学许可证审批流程指引(试行)的通知》(粤教监管函〔2022〕12号)等文件的规定,现批复如下:
开平市冬艺艺术培训学校有限公司原位开平市长沙街道办事处开平大道1号2幢首层09、10、11铺位(教学区域),开平市长沙街道开平大道1号16幢1座之二1501公寓(办公区域)。该公司举办者、法定代表人、校长为徐冬梅,公司经董事会研究决定将原地址的教学区域(开平市长沙街道办事处开平大道1号2幢首层09、10、11铺位)变更为开平市长沙街道办事处开平大道1号2幢首层06、07铺位,并向我局提交变更事项申请。现同意开平市冬艺艺术培训学校有限公司地址变更为开平市长沙街道办事处开平大道1号2幢首层06、07铺位。请尽快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办理事项变更事项,希望在今后的办学中,依法办学,接受市有关部门的管理与指导。
此复。
开平市教育局
2026年2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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