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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开平市伯乐艺术培训学校有限公司申请领取办学许可证的批复
    发布日期:2026-04-03 17:59
    来源:本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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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开平市教育局文件


    开教民〔202611



    关于开平市伯乐艺术培训学校有限公司

    申请领取办学许可证的批复


    开平市伯乐艺术培训学校有限公司:

    你机构递交的《广东省非学科类培训机构设立申请》等资料已收悉,现批复如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关于印发<广东省文化艺术类校外培训机构设置标准(试行)>的通知》(粤文旅人〔2022129号)和《关于印发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办学许可证审批流程指引(试行)的通知》(粤教监管函〔202212号)等文件的规定,经我局组织有关部门进行评估验收,认为你机构已符合相关的办学条件。现同意开办并发给办学许可证(许可证号:教民244078370000249)。办学地址:开平市水口镇大福东路15号、17号。举办者为邝莲英,法定代表人为邝莲英,校长为邝燕婷,学校类型为营利性培训机构,办学内容为非学历教育培训,中小学文化艺术类(美声唱法、民族唱法、通俗唱法、合唱、吉他、钢琴、古筝、爵士鼓)校外培训;非全日制。主管部门归属开平市教育局。希望你机构在今后的工作中,依法办学,接受市有关部门的管理和指导,不断提升办学水平。

    此复。



                                    开平市教育局

      2026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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