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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江门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组织2023年上半年江门市推动工业项目加快建设奖励资金申报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3-06-16 15:11:18
来源: 本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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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镇(街)、管委会,各有关企业

现将《江门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组织2023年上半年江门市推动工业项目加快建设奖励资金申报的通知》(江工信技改〔2023〕22号)转发给你们。根据文件要求,现就2023 年上半年江门市推动工业项目加快建设奖励资金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项目单位已在江门市办理工商、税务登记,具有健全的财务管理制度。

(二)项目实施地在江门市内,并已取得投资主管部门核准或备案等立项文件。其中,对于采矿业项目,要求《采矿许可证》等证照齐全,同时没有超层越界等违法开采行为。

(三)项目立项总投资不低于5亿元(含)。

(四)项目属于政府公开出让的工业用地或采矿项目,且摘牌时间在2023 年1 月1 日至2023年6月30 日期间。

(五)项目行业类型属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中“B采矿业”“C制造业”“D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项目投资应按规定纳入工业投资统计。

(六)项目从土地摘牌后的三个月内已开工建设并形成实物量投资,且已纳入统计的工业投资不低于5000万元(含)。

(七)项目单位近三年信用良好(没有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的),未发生重大安全、环保、质量事故。

二、奖补方式和标准 

给予一次性奖励50万元。

三、申请资料

(一)奖励资金申请表。

(二)项目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

(三)项目实施地投资主管部门核准或备案等立项文件。

(四)项目从土地摘牌后的三个月内实际完成5000万元以上固定资产投资情况及有关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项目固定资产投资清单、发票、工程进度单、统计联网直报平台报数凭证等)。

(五)能反映项目投资真实性的现场照片(共5张)。

(六)土地或采矿权成交确认书。

(七)属于采矿业的项目,还需提供采矿许可证等特许经营许可证件。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政策宣贯和指导企业申报。请各镇(街)、管委会对照申报指南,加强政策宣贯力度,准确把有关政策传达到项目单位,及时与符合条件的项目单位对接,指导符合条件的项目单位编制申报材料,确保符合条件的项目应报尽报。

(二)线上线下同时开展项目申报。请符合条件的企业积极申报,按照通知及申报材料要求编制申报书,于2023年10月7日前将申报材料(纸质盖章版一式3份,电子盖章版刻录成光盘3份)报送属地镇(街)、管委会,并通过“江门市惠企利民服务平台”(网址https://jht.jiangmen.gov.cn/#/home,简称“江惠通”)同步上传奖励资金申请材料电子版。

(三)按时审核并上报项目申请情况。按照“谁推荐,谁负责”原则,各镇(街)、管委会对项目完整性、真实性和符合性负责,并在项目要件审查表上加具初审意见,加盖公章。推荐申报项目需经各镇(街)、管委会党组会议审议,审议同意后方可推荐上报,上报文(1份、含要件审查表),项目申报材料(纸质盖章版一式2份,电子盖章版刻录成光盘2份)于2023年10月9日前报送到我局(技术改造与装备工业股),逾期不予受理。

(四)开展现场核查时间另行通知,请项目申报单位提前做好准备。

(五)我局从未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代理本资金项目申报事宜,严禁对项目申报收取任何费用

附件:1.江门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组织2023年上半年江门市推动工业项目加快建设奖励资金申报的通知

2.2023年上半年江门市推动工业项目加快建设奖励资金申请报告(封面)

3.2023年上半年江门市推动工业项目加快建设奖励资金项目要件审查表(各镇街、管委会填写)

开平市科工商务局

2023年6月16日

(联系人:李小姐   联系电话:22188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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