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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关于开展2023年省级企业技术中心(第22批)认定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3-07-19 11:35:08
来源: 本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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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镇(街)、管委会,各有关企业

现将《江门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转发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开展2023年省级企业技术中心(第22批)认定的通知》(便函〔2023〕1268号)转发给你们。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做好政策宣贯工作。各镇(街)、管委会按照文件要求,将相关政策要点精准传达企业,积极发动符合条件的企业申报认定。

二、做好申报通知工作。请申报单位于8月3日前将推荐企业汇总表(附可编辑格式的汇总表)和企业申报材料(纸质版一式三份,电子光盘三份)报送我局(技术改造与装备工业股)。超过规定时限后,原则上不再受理申请材料。

三、开展申请变更工作。请各省级企业技术中心所在企业存在更名、主营业务变更等情况,将申请变更汇总情况(附可编辑格式的汇总表)和企业变更资料(纸质版一式两份)于8月3日前报送我局(技术改造与装备工业股)。

附件:江门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转发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开展2023年省级企业技术中心(第22批)认定的通知

开平市科工商务局

2023年7月19日

(联系人:李小姐,电话:22188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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