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江门市商务局转发广东省商务厅关于做好2026年省级促进开放型经济发展水平提升专项资金(消费枢纽建设服务消费新场景事项)项目入库工作的通知》要求,请根据资金支持内容和申报要求,组织本地区符合条件的企业积极申报,做好材料收集和审核工作,并就有关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请认真审核把关,并开展现场核查,重点突出项目创新之处,投入产出以及在带动消费、发展产业、促进就业方面产生的经济和社会效益等,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合规性和完整性负责,确定初审通过项目和申报金额。
二、请于2025年8月11日前将镇级初审意见、申报项目汇总表(见《项目入库工作通知》附件1)、项目申报材料(纸质件一式4份,编制封面和目录胶装成册,加盖公章和骑缝章)及与纸质材料一致的PDF扫描版2份(刻录光盘)报送我局商贸流通股,逾期不予受理。
特此通知。
附件:江门市商务局转发广东省商务厅关于做好2026年省级促进开放型经济发展水平提升专项资
金(消费枢纽建设服务消费新场景事项)项目入库工作的通知
开平市科工商务局
2025年8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