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相关工作要求,经企业申报、形式审查、专家评审等程序,现将《开平市企业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异议项目鉴定结果》予以公示(详见附件)。公示时间为2026年3月5日至3月11日。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请在公示期内书面向我局高新技术股反映,逾期将不再受理。
业务部门:高新技术股
电 话:0750-2339128
地 址:开平市新昌新市路2号市科工商务局
附件:开平市企业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异议项目鉴定结果(公示)
开平市科工商务局
2026年3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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