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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江门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组织2027年省级制造业当家重点任务保障专项企业技术改造资金项目入选项目库的通知》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6-07-31 16:18:09
来源: 本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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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镇(街)、管委会,各相关企业:

现将《江门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组织2027年省级制造业当家重点任务保障专项企业技术改造资金项目入选项目库的通知》转发给你们,现就项目入库有关注意事项通知如下:

一、企业申报程序

1.网上填报:项目申报单位于2026年8月23日24时前登录 省 工 业 和 信 息 化 厅 “ 数 字 工 信 ” 平 台 ( 网 址:https://gdii.gd.gov.cn/szgx/,技术支持电话:020-87783823)按要求完成项目申请资料在线提交,未在规定时间内登录平台提交申请资料的项目不得纳入2027年省级企业技术改造项目库。

2.纸质及电子材料提交:项目申报单位从“数字工信”平台导出带水印的申请资料打印装订成册并盖章(纸质材料与系统填报材料必须一致,一式3份)。电子材料(包括带水印的项目申请资料PDF盖章版,固定资产、保费、融资租赁款等可编辑表格)刻录光盘,按规定的时间报至属地镇(街)、管委会。

二、工作要求

(一)请各镇(街)、管委会对项目单位申报材料严格审核。按照“谁推荐,谁负责”原则,对项目完整性、真实性和符合性负责。推荐申报入库项目需经各镇(街)、管委会党委会议审议,审议同意后方可推荐上报,于2026年8月21日前将上报文、项目汇总表(附件3,加具初审意见、填写日期并签名、盖公章)及可编辑电子版、项目核查情况表(附件4,盖公章)及可编辑电子版、初审后的入库申报材料(纸质版一式3份,电子光盘一式3份)报送我局(经济运行与技术改造股),逾期不予受理。(同时申报设备奖励和保险增信补贴或融资租赁补贴的项目,项目申请资料按申请支持方式分开上报)

(二)开展现场核查时间另行通知,请项目申报单位提前做好准备。

(三)我局从未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代理本资金项目申报事宜,严禁各镇(街)、管委会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代理本资金项目申报,严禁项目单位接受任何机构或个人违规服务代理本资金项目申报,省级企业技术改造资金不得用于支付委托任何第三方机构或个人代理协助项目申报的报酬。


附件:江门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组织2027年省级制造业当家重点任务保障专项企业技术改造资金项目入选项目库的通知


开平市科工商务局

2026年7月31日


(联系人:甄小姐、伍小姐,联系电话:2317900、22135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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