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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平市科工商务局 开平市财政局 国家税务总局开平市税务局 关于开展2026年度享受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的先进制造业企业名单制定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6-10-13 17:05:50
来源: 本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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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镇(街道)、翠山湖管委会,先进制造业企业:

现将《江门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江门市科学技术局 江门市财政局 国家税务总局江门市税务局关于开展2026年度享受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的先进制造业企业名单》(江工信办函〔2026〕10号)转发给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各镇(街道)、翠山湖管委会根据上级文件要求做好政策宣传,做到辖区内符合条件的企业应知尽知。

二、符合条件的企业请登录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网(http://www.innocom.gov.cn/)进入申报模块据实填写相应内容,完成填写后进行保存,然后下载申报表,签署并加盖公章后在系统上传并提交。企业一次申报且审核通过后按规定时限享受政策。

对于已在《2025年度享受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先进制造业企业名单》中,且当前高新技术企业资格仍有效的企业,于2026年4月30日起暂停享受政策。拟继续申请进入2026年度名单的,可于2026年9月起的每月1日至10日提交申请,截止时间为2027年4月10日。

新申请进入2026年度名单的企业,可于2026年10月起的每月1日至10日提交申请,截止时间为2027年4月10日。

三、申报企业按照“自愿申报、真实发生、相关材料留存备查”原则,对所提供材料和数据的真实性负责,承诺如出现失信行为,接受有关部门按照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处理。

四、请各镇(街道)、翠山湖管委会配合市科工商务局做好名单内企业的日常监督管理,如发现存在不符合政策条件的企业,形成不再享受先进制造业企业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名单(样式见附件2、3),于每月20日前报送科工商务局办公室,名单内企业自不符合政策条件之月起不再享受政策。

请各镇(街道)、翠山湖管委会积极组织发动企业申报,共同推动政策落实落地。


附件:1.江门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江门市科学技术局 江门市财政局 国家税务总局江门市税务局关于开展2026年度享受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的先进制造业企业名单制定工作的通知(江工信办函〔2026〕10号)

2.2026年度不再享受先进制造业企业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企业名单(总公司)

3.2026年度不再享受先进制造业企业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企业名单(非法人分支机构)


                  开平市科工商务局   开平市财政局   国家税务总局开平市税务局

             2026年10月9日


(开平市科工商务局联系人:蒋小姐、张小姐,联系电话:2219968、2339128;开平市财政局联系人:凌先生,联系电话:2209226;开平市税务局联系人:李小姐,联系电话:26353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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