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开平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   
    • 搜索
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开平市科工商务局 > 政务公开 > 通知公告
《开平市节能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修订稿)》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
发布日期:2018-04-27 10:59:00
来源: 本站
打印
【字体:

随着我市节能降耗工作不断深入,原2009年7月制定的《开平市节能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开经贸[2009]58号)新形势下节能降耗工作的行业规范、技术创新、服务项目范围等不尽一致。为进一步完善《开平市节能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广东省节约能源条例》、江门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关于印发江门市节能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江经信节能[2015]65号)等法律法规、文件精神,并充分调查研究、征求相关部门意见.同时经市法制局审核,形成了开平市节能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修订稿)

为广泛听取社会公众意见,现对征求意见稿予以公示本次公示期限为10个工作日,自2018年4月27日至5月9日,请社会各界及广大人民群众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并及时向我局反馈。

 

联系人:陈小姐(能源与循环经济股)

联系电话0750-2216220;传真:0750-2213151

电子邮箱:kpjmj@163.com 

联系地址:开平市新昌新市路2号,科工商务局能源与循环经济股

邮政编码:529300    

 

附件:开平市节能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修订稿)

开平市节能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修订稿).docx


 

开平市科工商务局

2018427

相关附件:

 
联系我们 网站帮助 网站地图 服务申明
 版权所有:开平市人民政府    主办:开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备案编号: 粤ICP备05079694号  网站标识码:4407830003  粤公网安备; 440783020001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