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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开平市社区工作者岗位公开招聘公告
发布日期:2020-08-17 09:33
来源:本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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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认真贯彻落实脱贫攻坚总体部署,积极落实就业援助政策,有效促进我市建档立卡和就业困难的高校毕业生就业,协助做好与社区居民利益密切相关的社会工作服务,发挥好基层岗位的作用,现将开平市社区工作者岗位招聘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和名额

  社区工作者岗位16个,协助各镇(街)辖下社区做好

  与社区居民利益密切相关的社会工作服务。

  二、报名条件

   (一)2020届的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属城乡困难家庭成员(需持城乡低保证、或五保供养证、或特困职工证、或扶贫卡、或城镇零就业家庭证明);

  2.经残疾等级评定机构评定为残疾的人员;

  3.被认定为就业困难人员的。

  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是指按照国家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计划和研究生计划招收的具有学籍、取得毕业资格的本、专科生(电大、成人、函授、网络教育不含在内)和硕士、博士研究生。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①曾因违法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②现役军人或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在读学生;③违反综治、计划生育等相关政策法规及其他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国有单位工作人员的人员。

  三、报名程序

  (一)网上报名。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20年8月20日。应聘人员应认真阅读招聘公告,诚信报考,并对填报内容和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负责。凡符合应聘条件的人员,应如实填写《开平市社区工作者岗位报名登记表》(见附件1)。

  报名材料:

  (1)《开平市社区工作者岗位报名登记表》;

  (2)居民身份证及户口本、学历证书、学位证书

  (3)根据实际情况提供以下证明之一:

  ①城乡困难家庭成员证明(城乡低保证、或五保供养证、或特困职工证、或扶贫卡、或城镇零就业家庭证明)。

  ②残疾人证。

  ③记载有就业困难人员身份认定凭证的就业创业证。(3)本人近期一寸彩色电子证件照

  请于2020年8月20日前将以上材料及有关证明的电子版、扫描件通过电子邮件发送至邮箱:389857972@QQ.com进行资格初审,请在电子邮件主题上注明“社区工作者岗位+姓名+联系电话”字样。

  (二)面试。经资格初审且符合条件的人员由市人社局组织面试,具体面试时间另行通知。参加面试者按规定的时间、地点携带以下资料进行现场资格复审:

  (1)《开平市社区工作者岗位报名登记表》并本人签名;

  (2)居民身份证及户口本、学历证书、学位证书、符合条件的身份证明材料

  (3)本人近期一寸彩色证件照片1张

  以上证件要求提交复印件的应同时提供原件核对(复印件请用A4纸复印,身份证需双面复印在同一页,户口簿需将户主页、本人信息页复印在同一页)。资格审核不通过的,不得参加面试。

  (三)体检。根据成绩高低,按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由考生自理。若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

   (四)公示。经体检合格的拟聘人员名单在开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开平市民政局网站进行公示3个工作日。

  (五)聘用。招聘人员按照面试成绩优先选择镇(街)社区,服务期2年,服务期满后不再续聘。

  四、其他

  (一)递补:出现以下情形的,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人选:1.入围人员被发现提供虚假资料骗取考试资格的;2.公开招聘各环节出现不合格、自动放弃等情况时;3.拟聘用人选放弃聘用或逾期不办理相关入职手续的;4.体检不合格的。

  (二)工资待遇:服务期间,有关待遇参照当地同条件社区工作者工资水平发放,具体按市人社局有关规定执行。

  五、联系方式

  报考咨询报名资格条件解释、资格审核、考试事项

  等咨询联系电话:市人社局0750-2218245;市民政局0750-2280308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开平市人社局、开平市民政局负责解释。

  开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开平市民政局

  2020年8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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