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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平市民政局2021年度中央、省级、市级和本级福彩公益金使用情况公告
发布日期:2022-06-30 16:12
来源:本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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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彩票公益金管理办法》(财综〔2021〕18号)、《中央集中彩票公益金支持社会福利事业资金使用管理办法》(财社〔2021〕60号)、《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支持地方社会公益事业发展资金管理办法》(财社〔2022〕43号)等规定,现将开平市民政局2021年度彩票公益金使用情况公告如下:

  一、中央彩票公益金情况

  根据《关于提前下达2021年中央集中彩票公益金支持社会福利事业专项资金预算的通知》(江财社〔2020〕236号)和《关于下达2021年中央集中彩票公益金支持社会福利事业专项资金预算的通知》(江财社〔2021〕101号),2021年中央集中彩票公益金支持社会福利事业专项资金预算安排我市71.3万元,主要用于老年人福利和儿童福利方面。具体如下:

  (一)老年人福利类项目56万元。开展家庭适老化改造,重点保障特殊困难老年人最迫切的居家适老化改造需求;加强居家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建设,支持培育居家社区养老服务组织和机构,扩大有效供给;实施特困人员供养服务设施(敬老院)改造提升工程,支持新建、改扩建和设施设备配置;强化公办养老机构护理能力和运营管理能力,推动护理型床位建设;实施养老机构消防安全达标工程,加强养老机构消防安全隐患治理。同时,明确资金可与当地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资金统筹使用。

  (二)儿童福利类项目15.3万元。全部用于“福彩圆梦·孤儿助学工程”项目。主要对考入全日制高等院校和中等职业院校的孤儿(含成年孤儿)在校期间生活、学习等方面予以补助,激励引导成年孤儿继续接受教育。资助方式是为上述孤儿发放相关补助费用,资助标准为每人每学年1万元助学金,资助时限为孤儿入学就读期间。孤儿助学金通过社会化方式发放,按月或按季度将助学金发放到受助孤儿申请助学金时所提供的本人银行卡。

  二、市级彩票公益金情况

  根据《关于下达2021年度市本级福利彩票公益金资助项目补助资金(第一批)的通知》(江财社〔2021〕60号)和《关于下达2021年度市级福利彩票公益金资助项目补助资金(第三批)的通知》(江财社〔2021〕136号),2021年江门市级彩票公益金支安排我市56万元。具体如下:

  (一)开平市救助管理站搬迁改造16万元。根据开财资[2020]90号文,原吴汉良理工学校金山校区的旧女生宿舍9号楼、伟伦宿舍7号楼无偿转移给开平市救助管理站,用于救助站搬迁用途。救助站需对新址进行升级改造,为流浪乞讨人员提供临时救助保障。该项资金主要用于零星修缮工程,包括房屋装修、围墙建设和路面维修等。

  (二)养老服务体系建设32万元。开展家庭适老化改造,重点保障特殊困难老年人最迫切的居家适老化改造需求;加强居家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建设,支持培育居家社区养老服务组织和机构,扩大有效供给;实施特困人员供养服务设施(敬老院)改造提升工程,支持新建、改扩建和设施设备配置;强化公办养老机构护理能力和运营管理能力,推动护理型床位建设;实施养老机构消防安全达标工程,加强养老机构消防安全隐患治理。

  (三)未成年人救助保护和关爱服务项目7万元。通过购买服务的方式,对全市未成年人开展关爱保护工作。加强对留守、困境儿童的管理,不定期归纳有关留守、困境儿童的生活、心理等方面的问题,做好留守、困境儿童心理辅导及安全教育服务,宣传党中央、国务院关爱保护未成年人的决策部署,广泛普及未成年人保护相关法律法规,提升社会各界积极参与未成年人关爱保护的思想认识,广泛凝聚依法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社会共识。

  (四)双百工程督导项目1万元。用于落实“双百工程”督导人员必要的办公场地及设施设备,配合做好“双百工程”的督导工作。

  三、本级彩票公益金情况

  2021年开平市本级福彩公益金安排本级项目共6个,合计金额626.5955万元。具体项目情况如下:

  (一)政策性农村住房保险费补助30万元。根据开平市人民政府《关于转发江门市金融局转发江门市政策性农村住房保险协议(2019-2021)的通知》(开府办〔2019〕25号)的要求,为全市农户购买政策性农村住房保险,保障农村住房安全,增强广大农民群众的综合抗灾能力。每户年保险费5.6元,其中开平市级负担2.34元。

  项目联系人:刘彤,联系电话:0750-2291976。

  (二)春节扶贫解困资金100万元。按照市委市府要求,每年春节前要在全市范围内各镇街各单位要广泛开展扶贫解困送温暖活动。根据《关于2021年春节前开展扶贫解困送温暖活动及解困资金安排的通知》(开民字[2021] 7号)部署,扎实做好2021年困难群众的帮扶和慰问工作,让困难群众过一个温暖祥和的传统节日。春节前在全市广泛开展扶贫解困送温暖、献爱心活动。针对困难户的生活困难,组织全市开展全方位大规模走访慰问活动,包括市领导的慰问活动。

  项目联系人:胡嘉玲,联系电话:0750-2291976。

  (三)水上孤寡老人供养资金4万元。根据《关于印发<开平市水上居民安置方案>的通知》(开府办函〔2009〕36号)精神,为确保市区水上居民安置搬迁工作顺利开展,安排我市1名“三无”水上孤寡老人入住开平市美仙养老院,并按月发放供养费,2021年供养费标准为每月2880元。

  项目联系人:伍焕超,联系电话:0750-2291976。

  (四)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福彩安排)100万元。每年从福彩金安排100万元用于发放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

  项目联系人:吴翠平,联系电话:0750-2227794。

  (五)居家养老服务设施运营经费114万元。根据《江门市民政局 江门市财政局关于建立健全居家养老服务设施长效保障机制的实施意见》(江民福〔2017〕95号),对全市居家养老服务设施运营经费进行财政补助。2021年全市建有101个居家养老服务设施,计划补助居家养老服务设施运营经费114万元。

  项目联系人:余洪锐,联系电话:0750-2211501。

  (六)民办社会福利机构扶持专项资金278.5955万元。根据《江门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江门市民办社会福利机构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江府〔2018〕31号)、《开平市民政局 开平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开平市民办社会福利机构扶持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开民字〔2019〕90号),对民办社会福利机构进行财政补助。

  项目联系人:余洪锐,联系电话:0750-22115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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