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开平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  
  • 关注我们:
    • 搜索
今天是2019年4月12日 星期五欢迎进入开平市民政局!
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开平市民政局 > 重点领域信息公开 > 财政预决算和三公经费
2017年开平市民政局预算
发布日期:2017-03-23 09:48
来源:本站
打印
【字体:

2017年开平市民政局部门预算基本情况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1、部门机构设置、职能:

开平市民政局是主管全市民政工作的职能部门。主要职能:贯彻执行国家、省和市有关民政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订民政工作的地方性规范性文件和参与民政事业发展规划工作,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负责复退军人和军休人员的接收安置、烈士审核褒扬和拥军优属工作;组织自然灾害救助应急体系建设,组织协调城乡救灾工作,负责组织灾情的核查和报送,承办救灾款物的管理、分配并监督使用,组织指导救灾捐赠;负责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医疗救助、临时救助、流浪乞讨及生活无着人员救助工作,指导农村五保供养工作,健全城乡社会救助体系;推动基层民主政治建设,指导实施城乡基层群众自治组织建设和城乡社区建设,指导城乡社区服务体系建设,负责指导基层群众自治组织工作;负责本级行政区域的设立、撤销、调整、更名和界线变更以及政府驻地迁移的审核申报工作,负责本市行政区域界线的勘定、管理和边界争议的调处事务,组织编制地名规划,负责地名命名、更名、销名的审核和地名标志管理工作,负责公开出版的全市性地名类图(册)的审核工作;依法对社会福利机构和养老机构进行登记管理和监督,负责福利企业的资格认定和监督管理,指导老年人、孤儿和残疾人等特殊群体权益保障工作,负责收养登记管理工作,组织指导社会捐助工作,促进慈善事业的发展;负责推进婚俗和殡葬改革,指导婚姻、殡葬、救助服务机构管理工作;依法对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进行登记管理和监督;会同有关部门按规定拟定社会工作发展规划、政策和职业规范,推进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和相关志愿者队伍建设;负责管理福利彩票销售工作,负责管理、使用福利资金和民政事业费。

纳入部门预算编制行政单位1个,开平市民政局,事业单位5个,包括:开平市殡葬管理监察队、开平市救助管理站,开平市福利院,开平市殡仪馆,开平市福利彩票发行中心。

2、人员构成情况。

(1)局机关共有编制21人,实有人数60人(含不占编机关工勤人员1人,离退休38人)。

(2)下属单位共有编制50人,实有人数72人(含离退休22人)。

3、预算年度的主要工作任务。

2017年我局的主要工作任务是继续深化“大民政”建设,实施民生幸福工程。指导蚬冈镇人民政府落实蚬冈镇颐养院升级改造项目,选择一个公办养老机构开展养老服务评估试点;做好民办社会福利机构和民办养老机构市级扶持专项资金的申请、使用和管理工作;做好全市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和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等两项补贴的审批和发放工作;提高城乡低保标准和补差水平,将城乡低保月人均补差水平分别提高到457元和206元。提高特困人员供养标准。五保供养标准各地不低于当地2016年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70%。提高孤儿保障水平,孤儿基本最低养育标准提高到集中供养1450元/人/月、分散供养880元/人/月。推广医疗救助“一站式”结算服务,出台医疗救助暂行办法,使低保、五保、孤儿等困难群众在医疗机构一次性办理救助,医疗救助对象政策范围内住院自付费用医疗救助比例提高到80%以上。积极搭建社会救助信息共享平台,推进“广东扶贫济困日”活动和慈善公益月活动,组织开展全市慈善公益活动,筹集慈善公益资金;实施养老机构消防安全工程,开展全市养老机构消防安全专项整治行动。践行“医养结合”新模式,实施社区养老网格化管理试点,提升养老服务质量。推进“银龄安康行动”,2017年实现参保覆盖率50%,力争达到60%;联合组织部做好村级“两委”换届选举工作,做好2017年村(居)务监督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和落实其成员补贴发放工作;全面开展村(居)务公开“五化”创建活动,2017年全市80%的村(社区)完成“五化”创建目标;继续指导各镇(街)枢纽型“邑家园”和全市270个村(居)“邑家园”通过购买服务开展运营;完成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继续加强社会组织年检工作,全面实施社会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改革,推进“三证合一”工作;充分利用社工实训基地资源,强化对我市社工人才继续教育与培训;做好城市生活无着落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工作;做好优抚安置、双拥模范市创建工作和军队离退休干部的服务工作;促进福利彩票事业的发展。

 

二、收入预算说明。

2017年收入预算11954.6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11206.69万元,基金预算470.61万元,专款专用资金277.33万元;另上年结转结余3381.39万元,合计总收入15336.02万元。

2017年收入预算11954.63万元比上年预算数11070.51万元增加884.12万元,增加7.99 %,主要原因是:政府不断加大民生资金投入,逐年提高优抚对象和低保、五保、孤儿等对象生活补助标准,残疾人生活补贴从2017年纳入本单位预算

三、支出预算说明。

1、支出预算总体说明。

2017年支出预算15336.02万元,按用途划分,人员支出预算769.75万元,占支出预算5.02%;日常公用支出预算105.4万元,占支出预算0.69%;其他资本性支出预算8万元,占支出预算0.05%;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预算423.57万元,占支出预算2.76%;项目支出预算14029.33万元,占支出预算 91.48%。

2017年支出预算15336.02万元比上年预算数13874.39万元增加1461.63万元,增加10.53%,主要原因是:优抚对象和低保、五保、孤儿等对象生活补助标准提高,残疾人生活补贴751.83万元从2017年纳入本部门预算。

2、一般公共预算总体说明。

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共13838.2万元,按用途划分,人员支出预算769.75万元,占支出预算5.56%;日常公用支出预算 105.4万元,占支出预算的0.76%;其他资本性支出预算8万元,占支出预算0.06%;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预算423.57万元,占支出预算3.06%;项目支出预算12531.5万元,占支出预算90.56%。

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13838.2比上年预算数8097.85增加5740.35万元,增加70.89%,主要原因是:优抚对象和低保、五保、孤儿等对象生活补助标准提高,残疾人生活补贴751.83万元从2017年纳入本部门预算,殡仪馆、福利院支出3357.67万元从原财政专户安排改由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

四、“三公”经费预算说明。

 2017年开平市民政局(含下属单位)用财政拨款数开支的出国(境)经费、车辆购置及运行费、公务接待费(简称“三公”经费)支出合计 37.05万元。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 0万元。

(二)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0万元。

(三)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25.5万元,主要包括维修、保险、燃油、桥路费等支出。

(四)公务接待费支出11.55万元,主要用于公务接待支出。

“三公”经费预算增减变化的主要原因是:2017年“三公”经费支出预算合计37.05万元,与上年预算数持平。其中: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预算0万元,与上年预算数持平。       

(二)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预算 0 万元,与上年预算数持平

(三)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预算 25.5万元与上年预算数持平。

(四)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11.55 万元,与上年预算数持平。

五、项目支出预算说明。

根据市委、市政府2017年的有关方针政策和事业发展目标,以及本部门的工作职能,确定了本部门2017年项目支出预算安排14029.33万元,其中,涉及市委市政府重点工作和各项上级考核指标的项目(如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项目、上级规定必须确保的民生支出项目)的预算安排情况及项目具体说明:

(一)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市财政负担60%)支出预算500万元,比2016年增加支出350万元,增幅233%。

(二)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市财政负担60%)支出预算250万元,比2016年增加支出50万元,增幅25%。

(三)农村五保供养经费(市负担60%部分)支出预算350万元,比2016年增加支出50万元,增幅17%

(四)城乡特困居民医疗资助和救助金支出预算538万元,比2016年增加支出30万元,增幅6%

(五)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补贴(本级)支出预算192万元,比2016年增加支出120万元,增幅167%.

(六)80周岁以上老年人政府高龄津贴支出预算550万元,与2016年预算持平。

(七)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残保金安排)支出500万元,福利彩票公益金安排100万元,该项支出2016年由市残联支出。

(八)义务兵优待金支出预算186 万元,基本与2016年持平。

(九)农村籍退役士兵老年生活补助支出预算221万元,比2016年增加支出50万元,增幅29%

(十)优抚对象定期定恤生活补助(含涉核退役人员) 支出预算596 万元,比2016年减支支出341万元,增幅36%,主要原因是上级补助资金增加,2016年上级该项资金结余。

(十一)城乡孤儿基本生活费(市负担60%部分)支出预算112万元,基本上与去年持平。

2017年项目支出共151项合计14029.33万元,预算安排情况详见附件《2017年民政局预算套表》 

六、其他需说明情况

1、机关运行经费安排使用情况。

2017年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1306.69万元,比上年预算数1248.87万元增加57.82万元,增加4.63%,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社保水平提高。

2、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2017年政府采购预算总额44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43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15万元。

七、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事业收入。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非本级财政拨款、存款利息收入、事业单位固定资产出租收入等。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 “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事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面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这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所发生的支出。

(十二) “三公”经费: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1)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领导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3)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项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民政管理事务(款):反映民政管理事务支出。

(十五)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反映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方面的支出。

(十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抚恤(款):反映用于各类优抚对象和优抚事业单位的支出。

(十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退役安置(款):反映用于退役士兵的安置和军队移交政府的离退休人员安置及管理费支出。

(十八)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社会福利(款):反映社会福利事务支出。

(十九)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自然灾害生活救助(款):反映用于自然灾害生活救助方面的支出。

(二十)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最低生活保障(款):反映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对象的最低生活保障金支出。

(二十一)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临时救助(款):反映城乡生活困难居民的临时救助等支出。

(二十二)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特困人员供养(款):反映特困人员供养支出。

(二十三)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医疗保障(款):反映用于医疗保障方面的支出。

(二十四)城乡社区支出(类)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反映不含计提和划转部分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

(二十五)农林水支出(类)普惠金融发展支出(款):反映各级财政部门用于普惠金融发展的支出。

(二十六)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反映行政事业单位用财政拨款资金和其他资金等安排的住房改革支出。

(二十七)其他支出(类)彩票发行销售机构业务费安排的支出(款):反映彩票发行机构和销售机构的业务费用安排的支出。

(二十八)其他支出(类)彩票公益金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反映彩票公益金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

 

 


 
联系我们 网站帮助 网站地图 服务申明
 版权所有:开平市人民政府    主办:开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备案编号: 粤ICP备05079694号  网站标识码:4407830003  粤公网安备; 44078302000116
开平发布政务微博
开平发布政务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