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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平市民政局网站建设和管理制度(2025年)
发布日期:2025-11-04 15:29
来源:本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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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开平市民政局政务网站既是我市民政系统在互联网上开展对外宣传的重要窗口,又是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的重要平台,为确保网站运行平稳有效、信息更新及时、内容准确无误、回应服务到位,充分发挥局政务网站的作用,现就进一步做好我局政务网站建设管理工作相关事项规定如下: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政务网站信息的管理与发布,是一项政治性、政策性、时效性较强的工作,事关政府管理服务的水平和形象。各股室下属事业单位要高度重视政务网站建设管理工作,将其作为年度一项重要工作进行部署,共同做好网站信息发布、更新和管理维护工作,不断提高网站建设工作的质量和水平,确保网站的信息全面、准确、及时、实用、安全。

  成立开平市民政局政务网站工作领导小组,由党组书记、局长任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任副组长,各股室及下属事业单位负责人为组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局办公室,负责开平市民政局门户网站管理和维护。责任分工如下:

  (一)党组书记、局长负责对网站内容进行终审。

  (二)分管意识形态工作负责同志负责网站信息发布复核。

  (三)业务分管负责同志负责对分管股室下属事业单位上报的内容履行监督和审核职责。

  (四)各股室及下属事业单位负责人为直接责任人,可指定具体工作人员负责网站相应栏目内容的拟稿、校对、报送、审查、上传、修改、删除等工作。

  (五)办公室负责网站技术维护以及将各部门上传的信息进行排版、分类和发布。

  二、网站栏目分类和内容保障职责划分

  网站内容划分为要闻动态、政务公开、互动交流三大类。

  (一)要闻动态为动态类信息,需常年更新,包含工作动态、时政要闻,各股室及下属事业单位应根据工作进展及时报送信息,由办公室上传。

  (二)政务公开为固定内容,内容完善后需在有新的公开信息或工作、政策等出现变化时进行更新或更换。其中单位概况版块包含单位领导、主要职责、机构设置,单位动态版块包含人事任免、通知公告,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板块包含信息年报公开、财政预决算和三公经费、安全生产、价格和收费、社会救助和社会福利,政务公开板块包含执行公开、行政执法、“双随机、一公开”抽查结果,政策法规版块含开平市养老服务信息专栏、政策法规,各股室及下属事业单位对照自己部门的工作职责范围,按照《信息公开条例》规定将必须公开的报送领导小组审批,由办公室负责后台公开。

  (三)互动交流版块包含互动交流、问答知识库、调查征集三项内容,各股室对照自己部门的工作职责范围,经领导小组审批后报送公开发布内容,由办公室负责上传公开。

  (四)其他版块如办事服务、网站链接及网站后台维护及版面调整由办公室负责。

  三、网站信息发布流程和方法

  (一)信息发布流程

  1.信息拟定部门对拟公开信息进行内容核实和保密审查。

  2.根据拟公开的信息内容和职责权限,由信息拟定股室或下属事业单位负责人对初拟信息进行初步审批,报分管领导审批,再经分管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审批,最终由局长负责信息终审工作。

  3.信息审批流程完成后,由各股室及下属事业单位将信息交由网站操作员统一发布。

  4.在局政务网站中公开发布的信息,可同时采取其他适当形式公开。

  (二)信息管理

  1.上报:登录网站信息管理后台,在部门栏目点击新建,在弹出的页面中选择所属栏目,填写标题等内容,编辑需要上传的文字、图片、视频、下载文件等信息,点击提交即可。

  2.发布:信息审批流程完成后,由网站操作员统一发布。

  3.修改和删除:需要修改调整的信息由管理员处理,对失效信息和废止的政府文件等要及时清理删除。

  4.考核:各股室及下属事业单位信息上报情况的统计结果在网站信息报送页面实时显示,年底总评。

  四、及时做好政务网站信息的发布和更新维护

  开平市民政局门户网站的建设情况已纳入市政务网站建设评估考核范畴。各股室及下属事业单位要结合工作职责和工作实际,认真核对分管网站栏目的信息内容,切实做好栏目信息的管理和更新维护工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有关要求,对于主动公开的信息,需在该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布。此外,对于通知公告、工作动态等及时性信息,结果类信息需在事件发生后的3个工作日内发布,预告类信息需提前3个工作日发布。

  五、切实加强安全保密工作

  信息发布操作员在初次登录信息报送页面后要立即修改登录密码,并妥善保管,因密码丢失或被盗用而致使网上信息被篡改的,要承担相应责任。在做好网上信息发布的同时,要认真做好信息审核保密工作,坚持“严格依法、全面真实、安全保密、及时便民”的原则,切实按照“谁主管谁公开、谁公开谁审查、谁审查谁负责、先审查后公开”原则进行信息发布,严禁涉密信息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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