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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平市民政局201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14-12-31 19:26
来源:本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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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开平市人民政府要求,现编制开平市民政局2014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4年1月1日至2014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中共开平市委市政府公众网站(www.kaiping.gov.cn)和“开平市民政局”门户网站(http://mzj.kaiping.gov.cn)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开平市民政局办公室联系(地址:开平市人和东路10号,邮编:529300,电话:2212018)。

一、概述

以市委十二届四次全会“转作风、敢担当、求实效”为工作主线,开平民政局积极做好我市城乡特困群体最低生活保障、救灾救济、退伍军人接收安置、优待抚恤、双拥、婚姻登记、基层政权建设、社区服务、行政区划、勘界、地名、社团、老龄、社会福利、殡葬、救助、收养、五保供养等各项社会保障和社会管理工作。严格按照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依法公开民政工作信息。组织全局领导干部深入学习《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保密法》、《保密法实施条例》,增强民政领导干部法制观念和保密防范意识,提高信息公开水平。新设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专栏,加速转变作风。通过各大媒体重点公开2014年开平市“大民政”工作有关信息,狠抓工作落实,接受群众监督。进一步完善开平市民政局门户网站,2014年上半年我省重点网站安全检测情况通报,开平市民政局服务网零漏洞,并且我局开通了网上名称《标识证书》,进一步加强了网络安全。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根据《关于市民政局机构调整的通知》(开机编[2014]13号),将市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调整为市民政局内设机构,结合年内人事变动,市民政局及时更新门户网站单位领导、主要职责、机构设置、办事指南、政策法规等栏目内容。

(二)根据上级文件要求,市民政局及时在门户网站发布《申请办理老人优待证及政府高龄津贴指南》和《开平市城乡特困居民医疗救助办法(2014修订版)》。

(三)贯彻落实《开平市人民政府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事项目录(第一批)》(开府令第8号)、《开平市人民政府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事项目录(第二批)》(开府令第9号),第一批通过市政府网站公告方式向社会公布,我局已配合省民政厅、江门市民政局做好转发通知、向社会公告。第二批通过公告栏张贴公示方式向社会公布,对已取消事项加强监管,完善事后备案制度,同时加强事中检查、事后稽查、加大处罚力度,保证相关的管理措施落实到位。

(四)市民政局通过短信、政府网站、媒体报道等方式,进一步弘扬慈善博爱精神,倡导爱国爱乡、乐善好施、助人为乐新风尚。通过设立“慈善公益活动捐款芳名”、颁发慈善捐赠卡和慈善捐赠荣誉证书,及时对热心捐款的单位和个人在信息网上进行公榜,发布“慈善爱心感谢信”等措施,普及慈善意识,营造良好慈善氛围。

(五)积极开展政务公开,推进“阳光民政”建设。市民政局以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为契机,积极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在局机关大楼前后门,门户网站设立群众意见信箱。对投诉举报件,民政局办公室负责在3个工作日内答复,并做好跟踪、协调和解决。在服务窗口醒目的地方设立效能投诉专栏和“投诉热线”。

(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发布开平市“大民政”工作简报19期,在民政局门户网站发布开平市民政局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简报41期。通过广东省民政厅门户网站、江门市民政局门户网站、开平市政府信息网、江门日报、开平侨乡报及时发布民政重点工作信息,分别向相关部门每月每季度按时报送创文、创平安、软环境建设等信息。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4年,我局未收到公众要求公开政府信息的申请。

四、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4年,没有发生过针对我局的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案、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诉讼案和政府信息公开事务有关的申诉案。

五、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

本年度没有向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人进行收费的情况,未产生政府信息公开事务诉讼相关的费用支出。

六、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2014年我局在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等方面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还存在一些不足。如信息公开的途径还不够多样;信息公开时效性有待提高,少量信息更新不够及时。下一步本局将着重在三个方面下功夫:

(一)进一步做好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充分发挥门户网站、微博、微信“三平台”作用,做好政务信息发布工作,建设阳光民政系统。

(二)进一步规范政府信息公开行为,不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质量和效率,提高公众对民政工作的知晓率和参与度。

(三)加强信息审查,进一步强化保密意识,对信息公开的程序进行把关,确保政府信息公开的真实、安全。

 

 

开平市民政局 

2014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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