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地名管理条例》及省市有关规定,现将开平市人民政府批准《关于同意龙美工业路等道路命名的批复》(开地字〔2022〕8号)的道路标准名称予以公告。自公告之日起,新闻报道、广告宣传、交通邮政(快递)、工商注册、水电燃气、房屋中介、城建规划等机关企事业单位和社会组织一律使用标准名称,不得任意更改。具体如下:
名 称
汉语拼音
位 置
龙美工业路
Lóngměigōngyè Lù
南起:广东电网公司水口供电所
北至:金山东大道
水口金山北路
Shuǐkǒujīnshān Běilù
南起:G325国道
特此公告
开平市民政局
2022年8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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