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平市德诚社会工作综合服务中心:
报来申请住所变更登记的材料收悉。经审查,符合国务院《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有关规定,同意贵中心住所由“开平市水口镇光华路28号2幢夹层01房”变更为“开平市三埠区升平路24号二层”。请按有关规定履行法人的民事权利和义务。
此复。
开平市民政局
2023年9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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