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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切实做好稻飞虱防控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6-06-20 13:27
来源:本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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粤农办〔2016〕273号

各地级以上市农业局、顺德区农业局: 

  现将《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切实做好稻飞虱防控工作的通知》(农明字〔2016〕第16号)转发给你们,并结合我省实际提出如下意见,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高度重视,提高认识 

  今春以来,我省降水偏多,稻飞虱大量迁入和快速繁殖。据监测,今年早稻稻飞虱总体偏重发生,部分地区虫口上升速度较快,防控形势严峻。各级农业部门要站在确保粮食安全的高度,充分认识稻飞虱等重大病虫防控工作的重要性,按照我厅近日印发的《关于切实抓好早稻中后期重大病虫防控工作的通知》要求,扎扎实实开展水稻病虫防控工作,保障粮食生产安全。 

  二、密切关注,抓好应急防控 

  各地要密切关注稻飞虱等重大病虫害的进展情况,一旦暴发要立即启动应急预案。要做好应急防控物资储备检查,确保药、械供应充足。加强农资市场执法,加大稻飞虱等重大病虫对口药剂的抽查范围和抽查力度,依法查处违法生产经营行为,确保用药质量。 

  三、加快进度,落实项目 

  承担中央水稻重大病虫统防统治项目的市、县,要加快推进项目落实,简化项目审批手续,缩短审批时间,确保项目资金及时用于稻飞虱等重大病虫防控的关键地区和关键环节。 

  广东省农业厅办公室 

  2016年6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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