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事关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事关发展和社会稳定大局。为切实抓好全市农业行业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事故隐患和防止安全事故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国务院关于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规定》等文件,特制定开平市农业行业安全生产举报投诉制度。 一、举报范围 全市农业行业领域的企业(单位)必须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及有关法律法规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接受社会监督。所有公民均有权利对安全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进行监督,发现安全生产经营单位有违法违规行为、安全隐患的,可向开平市农业农村局进行举报。 二、举报方式 1、书面举报。举报人可将举报材料送至或者邮寄至开平市农业农村局。地址:开平市长沙街道良园路60号。 2、电话举报。举报电话0750-2319321。 3、举报人举报的情况必须真实。 三、我局将做好人员举报、电话举报、信件举报、来访等的记录,及时形成书面材料送领导审阅并及时进行调查核实,依法处理。 四、受到举报的生产经营单位,经调查确认有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安全隐患的,要积极配合相关部门的处理,对存在的安全隐患能立即整改的,必须立即采取措施进行整改,及时消除事故隐患;对一时难以整改的,制定整改计划报有关行业管理部门,并抓好落实。 五、我局将做好举报人的保密工作,防止举报人遭受打击报复。对打击报复举报人的单位和个人要从重、从严查处。 六、本制度由开平市农业农村局执行,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开平市农业农村局 2023年12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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