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平市农业局权责清单目录 职权类别:行政奖励 行政奖励 序号 项目名称 实施机构 实施依据 事权来源 权属划分 权属说明 1 市级幸福新农村创建资金(名村示范村创建奖补专项) 开平市农业局 《关于打造名镇名村示范村带动农村宜居建设的意见》(2011年6月22日,粤府[2011]68号) 规章或规范性文件设定 分级管理 市级权限:负责对全市申报单位进行复审、立项下发及组织验收;县级权限:负责对本辖区内的申报单位进行初步审查筛选、初步验收。 2 农产品“三品一标”认证奖励 开平市农业局 《关于发展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的意见》(农市发[2005]12号) 规章或规范性文件设定 分级管理 市级权限:负责全市奖励金申请的审核和市直属单位的申请; 县级权限:负责本辖区内的申请和初审,然后上报市农业局。 3 对农村扶贫开发工作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鼓励 开平市农业局 《广东省农村扶贫开发条例》(广东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30次会议于2011年11月30日通过,自2012年1月2日起施行)第二十二条 法律授权 分级管理 市级权限:表彰市级荣誉。 县级权限:表彰县市级荣誉。 4 开展勤劳致富光荣宣传活动,表彰奖励被认定为脱贫的贫困村和贫困户 开平市农业局 《广东省农村扶贫开发条例》(广东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30次会议于2011年11月30日通过,自2012年1月2日起施行)第二十三条 法律授权 分级管理 市级权限:表彰市级荣誉。 县级权限:表彰县市级荣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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