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平市农业局权责清单目录 职权类别:行政征收 序号 征收项目 征收标准 实施机构 实施依据 事权来源 权属划分 权属说明 1 动物及动物产品检疫收费 发改价格[2011]2021号、粤价[20111]259号、江价[2011]230号,收费标准:猪3.5元/头、牛7元/头 开平市农业局 1.《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1997年7月3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六次会议通过,2013年6月29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修正,2013年6月29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5号重新公布施行)第四十二条、第四十九条。
2.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降低动物及动物产品检疫收费标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11〕2021号,2011年9月16日)。法律授权 分级管理 江门市动物卫生监督所负责江门市江新肉联厂的检疫收费;
区(市)级(含各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负责辖区内动物及动物产品检疫收费。2 拖拉机操作证件考试收费、安全技术检验收费和牌证的工本费 拉机反光号牌每副40元、不反光号牌每副25元,行驶证每本15元、临时行驶证每本10元,登记证书每证10元,驾驶证每证10元,单独补发号牌专用固封装置(压有发牌机关代号),每个1元;车主自愿安装号牌架的,铁质号牌及同类产品每只5元,铝合金号牌架及同类产品每只10元,手扶拖拉机检验费每车次20元;手扶拖拉机驾驶考试注册费80元/人。 开平市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站 1.《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条例》(2009年9月7日国务院令第563号公布)第五十九条
2.《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加强和规范机动车牌证工本费等收费标准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04]2843号)法律授权 县级专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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