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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开平就业创业补贴多多!快来了解吧!(面向企业)
    发布日期:2022-03-11 17:48
    来源:本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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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确保就业局势和社会大局持续稳定,吸引更多高素质人才来开稳定发展,开平市人社局坚持暖企、稳岗、扩就业、保民生并举的工作思路,全面落实各项稳就业政策措施和保障企业用工措施,细化就业创业和人才服务,加大政策宣传力度,加快各项帮扶政策落地。开平就业创业补贴多多!一起来看看有什么优惠政策吧!

    开平市就业创业补贴政策齐了解之三:暖企补贴保用工

    暖企补贴为开平市的企业/用人单位提供多层面的招工用工保障。

    一、吸纳就业困难人员社保补贴

    补贴对象:符合条件的用人单位(劳务派遣单位除外)。

    申请条件:(1)招用就业困难人员或本省及协作地区的脱贫人口;(2)与其签订一年以上劳动合同(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一年的,劳动合同不作时间要求,下同)。(3)相关人员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

    补贴标准:每月按用人单位为符合条件人员实际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生育保险费给予补贴。

    补贴期限:除对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人员可延长至退休外,其余人员最长不超过3年。

    小微企业社保补贴

    补贴对象:小微企业(劳务派遣单位除外)。

    申请条件:(1)招用毕业2年内高校毕业生,与其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2)相关人员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

    补贴标准及期限:每月按用人单位为符合条件人员实际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生育保险费给予补贴;补贴最长不超过2年。

    三、员工制家政企业社保补贴

    补贴对象:用人单位属于家政服务企业【员工制家政企业确定标准参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家政服务业提质扩容的意见》(国办发〔2019〕30号)执行】。

    申请条件:(1)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从事家政服务(不含专兼职从事家政管理工作人员);(2)与其签订一年以上劳动合同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

    补贴标准及期限:(1)按用人单位每月为符合条件人员实际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生育保险费的50%给予补贴;最长不超过3年。

    四、一般性岗位补贴

    补贴对象:符合条件的用人单位(劳务派遣单位除外)。

    申请条件:(1)招用就业困难人员或本省及协作地区的脱贫人口;(2)与其签订一年以上劳动合同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

    补贴标准及期限:每人每月200元;除对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人员可延长至退休外,其余人员最长不超过3年。

    五、公益性岗位补贴

    补贴对象:符合条件的用人单位。

    申请条件:(1)用人单位开发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定的公益性岗位;(2)相关岗位招用就业困难人员或本省脱贫人口;(3)与其签订一年以上劳动合同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

    补贴标准及期限:每人每月按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给予补贴;除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人员可延长至退休外,其余人员最长不超过3年。

    六、就业见习补贴

    补贴对象:符合条件的用人单位(劳务派遣单位除外)。

    申请条件:(1)用人单位组织毕业2年内高校毕业生或16-24岁失业青年参加就业见习;(2)每月按不低于我市最低工资80%的标准对见习人员支付工作补贴。

    补贴标准及期限:每人每月按不高于我市最低工资标准且不高于用人单位实际支付的工作补贴金额,给予补贴。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12个月。

    七、吸纳退役军人就业补贴

    补贴对象:符合条件的用人单位。

    申请条件:(1)招用退役1年内军人;(2)与其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按规定缴纳1年以上社会保险费;(3)用人单位不属于机关事业单位。

    补贴标准及期限:每人10000元的一次性补贴。

    八、吸纳脱贫人口就业补贴

    补贴对象:符合条件的用人单位(机关事业单位、劳务派遣单位除外)。

    申请条件:(1)招用本省及协作地区脱贫人口;(2)与其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按规定连续缴纳6个月以上社会保险费。

    补贴标准及期限:每人5000元的一次性补贴。

    九、员工制家政企业吸纳就业补贴

    补贴对象:家政服务企业。

    申请条件:上一自然年度家政服务人员月平均失业保险缴费人数达到30人以上。

    补贴标准及期限:按上一年度月平均缴费人数,每1人1000元(不足1人部分不计算),每年一次。

    家政服务企业商业保险补贴

    补贴对象符合条件的单位。

    补贴条件(1)相关单位属于家政服务企业。(2)相关人员为家政服务人员。(3)相关单位与其签订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由单位出资为其购买家政服务商业保险。

    补贴标准按家政服务责任保险、意外伤害保险保费的50%给予补贴,每人每年最高不超过150元。

    补贴期限:每年一次,最长不超过3年。

    十一、企业包车补贴

    (一)春运期间,我市企业(含个体工商户,下同)委托有资质的运输企业以包车方式集中将非江门户籍(非江门常住)员工从江门市外接送返回我市,且该人员与申请企业存在劳动关系的,可按照省外100元/人,省内江门市外50元/人的标准给予企业包车补贴。 

    (二)春运期间,我市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通过劳务协作、驻点招工、出外招聘等方式对接江门市外的非江门户籍(非江门常住)人员,委托有资质的运输企业以包车方式送到开平市,且在一个月内实现稳定就业的(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雇员除外),可按照省外100元/人,省内江门市外50元/人的标准给予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包车补贴。

    十二、外出招工补贴

    江门市范围内的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到江门市外为我市企业招工,一个月内累计成功介绍50人以上非江门户籍(非江门常住)人员在我市实现稳定就业的,可一次性享受5000元至12000元的外出招工补贴。

    十三、“驻点招工”服务补贴

    我市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实施省外跨区域实体化“驻点招工”服务,自然年度内为我市企业输送驻点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力(当地户籍或常住人员)累计达300人以上的(需实现稳定就业且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满3个月以上),给予该机构一次性5万元“驻点招工”服务补贴。每一年度均可申请一次。

    十四、“多方共享用工补贴

    我市企业相互签订“共享用工”合作协议,用工富余的企业以“N对一”(即一家或以上其他企业为同一家企业提供共享用工)或“一对N”(即同一家企业为一家或以上其他企业提供共享用工)的方式短期内将富余员工共享给用工短缺的企业使用,提供“共享用工”满30人以上(属多方同时提供“共享用工”的,需同时符合每家企业提供用工人数均不少于10人)的企业,按每人300元标准给予补贴。每家企业每年最高享受该项补贴不超过5万元。

    十五、招聘协作团劳务补贴

    市就业服务中心牵头组建开平市招聘协作团,招聘协作团成员在我市辖区内各企业(不包含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推荐人员中选定。招聘协作团负责协助我市就业服务中心赴省内外开展人力资源开发工作。招聘协作团成员每次参与协助到其户籍所在地进行人力资源开发工作,并成功协助市就业服务中心介绍当地户籍人员(或常住人员)到我市同一企业工作满三个月,按每人300元的标准给予一次性劳务补贴;成功协助介绍当地户籍人员(或常住人员)到我市同一企业连续工作满6个月的,再按每人500元的标准追加补贴。

    补贴详情及申请方式请咨询开平市人社局相关部门(0750-2218950;0750-2257332)。更多优惠补贴政策,请登录开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就业创业信息-政策指引”模块查询。(开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http://www.kaiping.gov.cn/kpsrlzyhshbzj/)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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