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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就业创业】江门市“智慧人社”再发力!港澳居民线上即可申领就业创业补贴!
    发布日期:2020-08-31 16:08
    来源:五邑人社微信公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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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积极融入粤港澳大湾区建设,经市政府同意,江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出台全市首份针对港澳居民就业创业的专项扶持政策——《关于支持港澳居民到江门市就业创业的若干措施》。为方便港澳居民申请就业创业补贴,江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依托“智慧人社”服务平台,推出“港澳在校生实习资助补贴”“港澳高校毕业生面试补贴”“港澳居民就业资助”“用人单位吸纳港澳居民一次性就业补贴”“港澳居民创业失败补偿”等5项补贴网上申领服务。符合条件的港澳人员或企业可登录江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上服务平台查阅并申领相关补贴。(网址:https://rsfw.jiangmen.cn/)

    个人补贴申领入口

    具体的申领条件如下:

    具体的申领条件如具体的申领条件如下:体的申领条件如下:

    【港澳在校生实习资助补贴】港澳在校生(含在国内外高校就读的港澳籍居民和在港澳高校就读的内地居民,高校为全日制大专以上)参加“粤港澳大湾区香港青年实习计划”或“粤港澳大湾区澳门青年实习计划”,按照每人每月2000元标准给予港澳青年实习资助,资助期限最长6个月。


    【港澳高校毕业生面试补贴】2020年1月1日后到江门市参加我市企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招聘面试,且同时符合在江门市行政区域外就读、毕业学年或毕业2年内、取得全日制大专(含副学士和高级文凭)以上学历、面试之前没有在江门市就业或创业。按照每人500元的标准给予一次性补贴。


    【港澳居民就业资助】2020年1月1日后,首次到江门市就业的港澳居民(且之前没有在江门市创业),与用人单位签订2年以上劳动合同,并在单位参加社会保险6个月以上的,可以享受港澳居民一次性就业资助。按照大专及以下5000元、本科生1万元、硕士研究生及以上2万元的标准给予港澳居民一次性就业资助。符合《江门市急需紧缺高技能人才职业资格工种目录》的人才类型,额外给予1万元资助。


    【用人单位吸纳港澳居民一次性就业补贴】2020年1月1日后,用人单位每招用1名到江门市就业的港澳居民(且之前没有在江门市就业或创业),与其签订2年以上劳动合同,并在单位参加社会保险12个月以上的,给予用人单位吸纳港澳居民一次性就业补贴。每人只能补助一次。每吸纳一名港澳居民给予5000元,同一用人单位享受补贴累计不超过10万元。


    【港澳居民创业失败补偿】港澳居民在江门市首次创办企业,至少带动1人就业并为其参加社会保险,经营满1年不满3年创业失败(因破产清算、资不抵债等原因注销营业执照的),且注销营业执照3个月内未再次领取营业执照的,给予港澳居民一次性创业失败补偿。补贴由以下两部分构成,两部分总额最高5万元:1. 根据缴纳社会保险费情况给予补贴,补贴标准为企业经营期间缴纳社会保险费总额的50%;2. 根据港澳居民学历情况(以申请补贴时的学历为准)给予补贴,大专以下补贴1000元,本科补贴3000元,硕士研究生补贴5000元,博士研究生补贴1万元。


    其余的港澳居民到江门市就业创业补贴在线申领服务将于近期陆续上线,敬请期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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