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一)受理时间:每月25日前。
(二)所需资料:
1、属干部的提供《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病故抚恤通知书》;
2、《火化证》及复印件;
3、汇入待遇的单位账户名、开户银行及账号。
(三)填报表格:
1、离退休人员死亡:《养老保险长期待遇信息变动申报表》一式两份;在职人员死亡:《个人专户养老年金一次性计发支付审批表》一式两份。
2、《开平市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待遇申报表》一式两份。
(四)办结时间:资料齐全并符合条件的,受理次月的20号前办结。
注意事项:在职死亡人员必须已在地税部门办理停保手续。
办理地点:市社保局职工养老保险待遇股(二楼201室),电话: 2293352
注:所有复印件资料为A4纸规格
相关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