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一)养老保险关系转出
1、办理程序:
(1)参保人携带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或原参保单位带证明、参保人和代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或委托他人代办的提供本人写的委托书、本人和代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申请打印《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资料齐全并符合条件的,即时办结);
(3)携带《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向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提出转移申请;
(4)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出具《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联系函》并邮寄我局(或参保人携带此函送达);
(5)我局收到此函后,出具《人员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信息表》邮寄(或交由申办人)至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并转移养老基金。
2、办结时间:资料齐全并符合条件的,省外转移15个工作日内办结,省内转移9个工作日内办结。
3、注意事项:参保人必须已办理停保手续。
办理地点:地下办事大厅5号柜台。
(二)养老保险关系转入
1、办理程序:
(1)提供异地社保经办机构出具的《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及以下资料:参保人携带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或参保单位带证明、参保人和代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或委托他人代办的提供参保人委托书、参保人和代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并填写《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申请表》;
(2)我局出具《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联系函》邮寄(或交由申办人)到原参保地的社保经办机构办理转出手续。
(3)我局收到《人员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信息表》和转移基金后,省外转移15个工作日内办结,省内转移10个工作日内办结。
(4)参保人申办转移两个月后来我局查询或打印转移的缴费记录。
2、注意事项:参保人必须在本地已参保。
办理地点:市社保局社会保险关系(市社保局地下办事大厅5号柜台),电话: 2280238、2288384
注:所有复印件资料为A4纸规格
八十、如何申办社会保险个人信息变更?
答:(一)业务范围:变更姓名、身份证号码、医疗保险IC卡、合并参保号等。
(二)所需资料: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医疗保险IC卡、其它相关资料原件及复印件(退休人员须提供退休证原件及复印件)。
(三)办理流程:
1、填写《参保人员资料变更申报表》,经社会保险关系股确认资料后盖社保业务受理章;
2、携确认后的《参保人员资料变更申报表》到曙光东路地税征收大厅地下大堂办理,地税受理后盖“已受理申报”业务章;
3、将地税受理后的《参保人员资料变更申报表》交回社会保险关系股办理。
(四)办结时间:资料齐全并符合条件的,即时办结。
办理地址:市社保局社会保险关系股(地下办事大厅6号柜台);电话: 2280238、2288384
注:所有复印件资料为A4纸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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