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开平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   
    • 关注我们:
      • 搜索
    今天是2019年4月11日 星期四欢迎进入开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您当前的位置: 首页 > 开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社保信息 > 3医疗
    新生儿如何参保?宝爸宝妈看过来
    发布日期:2017-03-15 09:50
    来源:本站
    打印
    【字体:

    每个家庭,宝宝出生的时候,是最为幸福和欢乐的时刻。宝宝的成长离不开父母的精心呵护,作为新手的家长们忙里忙外,除了平时要多学习新生儿的护理知识,尽量杜绝意外的发生,还要懂得未雨绸缪。最近,由于天气多变,很多宝宝由于体质弱患病住院了。小编也因此收到几位新家长的疑问,新生儿该怎么办理医疗保险参保手续?住院治疗能得到什么医疗保障呢?下面就由小编给各位家长一一解疑吧!

    新生儿参保需要什么手续呢?本市户籍新生儿,可持出生证、父亲或母亲的户口簿、开户银行存折(父亲或母亲的社会保障卡)和委托商业银行代扣缴医疗保险费授权书等,到父亲或母亲户籍所在地的基层服务机构办理参保手续,按全年缴费标准缴纳本年度城乡医保费,未提供身份证号的新生儿参保人,须在办理入户后5个工作日内到户籍所在地的基层服务机构办理身份证号信息的补录手续。出生后3个月内参保的,可从出生之日起享受医保待遇,超过3个月参保的新生儿从缴费成功的次月1日起享受医保待遇(跨年度的须缴纳发生医疗费用所属年度的全年城乡医保费)。举个例子,小宝是江门市户籍201610月出生的宝宝,201612月参保缴纳2016年度城乡医保费,可申请享受出生之日起的医保待遇。

    户籍不在江门的异地务工人员子女又怎么办理城乡医疗保险参保手续呢?20151月起,我市就出台了《印发江门市2015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工作方案的通知》(江人社发[2014]465号),将符合参保条件的异地务工人员子女纳入我市城乡居民医疗保险保障范围。符合参保条件的异地务工人员子女可持异地务工人员(父亲或母亲)在统筹区内正在参保证明、新生儿户口簿等资料,到异地务工人员就业所在地的基层服务机构办理新生儿参保手续,按全年缴费标准缴纳本年度城乡医保费。从缴费成功的次月1日起享受医保待遇。

    小编在此提醒家长们,要记得及时为宝宝办理城乡医保参保手续呀!

      附:城乡医保待遇标准供大家参考!

    待遇种类

    基层

    一级

    二级

    三级

    非定点

    住院 

    基本医疗保险

    起付标准(元)

    200

    400

    600

    700

    900

    基金支付比例

    (超过起付标准部分)

    80%

    80%

    70%

    50%

    40%

    年度内累计最高支付限额(元)

    20万元

    大病保险

    起赔标准(元)

    1万

    基金赔付比例(超过起赔标准部分)

    年度累计自付医疗费用1万至6万元

    60%

    50%

    年度累计自付医疗费用6万元以上

    70%

    60%

    年度内累计最高赔付限额(元)

    10万元

    普通 

    门诊 

    每年支付最高限额

    150元

    基金支付比例

    55%

    特定 

    病种 

    门诊 

    每年累计支付定额

    恶性肿瘤(放疗、化疗期间)4万元,血友病、重型β地中海贫血3万元,小儿脑性瘫痪(含0-3岁精神运动发育迟缓儿)4800元,儿童孤独症3600元,其他病种详见政策文件。

    基金支付比例

    本市基层定点医疗机构支付比例为60%;其他定点医疗机构为40%;非定点医疗机构支付比例为30%。


    (来源:江门社保)

    相关附件:

     
    联系我们 网站帮助 网站地图 服务申明
     版权所有:开平市人民政府    主办:开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备案编号: 粤ICP备05079694号  网站标识码:4407830003  粤公网安备; 44078302000116
    开平发布政务微博
    开平发布政务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