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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如何申办失业保险待遇转移?
    发布日期:2016-10-27 16:09
    来源:本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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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受理时间:每月的1日至25日。

    (二)所需资料:

    1、失业保险待遇转出:

    (1)异地社保机构出具的接收函;

    (2)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3)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失业保险待遇转入:

    (1)《失业保险关系转移申请书》原件;

    (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本人社会保障卡复印件(如没社会保障卡的,请提供用于接收失业保险待遇的银行账户信息原件和复印件);

    (4)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5)异地社保机构出具的失业保险待遇转移凭证。

    (三)办结时间:资料齐全并符合条件的,即时办结。

    办理地址:市社保局办事大厅2号柜台,电话: 2292725

    注:所有复印件资料为A4纸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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