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开平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   
    • 关注我们:
      • 搜索
    今天是2019年4月11日 星期四欢迎进入开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您当前的位置: 首页 > 开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社保信息 > 政策法规
    【信息速递】城乡居保缴费提醒!江门市2021年城乡居保集中缴费已开启
    发布日期:2021-12-02 08:44
    来源:江门社保
    打印
    【字体:


    图片


    我市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以下简称“城乡居保”)全年可缴费,其中,今年的集中缴费期为10月至12月,缴费标准为每年180元、240元、360元、600元、900元、1200 元、1800元、3600元、4800元九个档次,参保人可以自主选择其中一个档次缴费。

    新参保人员(含中途参保)包括适龄参保、养老保险关系转移迁入、新符合由政府代缴费条件、本市户籍的当年退伍军人、刑释人员和市外户籍新迁入等人员,可持本人身份证、户口簿、社会保障卡原件等资料选择到户籍所在地的村(居)委会、乡镇(街道)服务机构(含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务所、公共服务中心或“一门式”服务中心)、代办银行网点任意办理地点按规定办理参保登记及缴费手续。

    继续参保的人群,应按个人缴费标准将缴费资金足额存入扣费账户。需变更缴费档次的,应在进行当年缴费前办理变更登记手续。对未及时变更缴费档次的,按上年度选定的缴费档次进行扣费。当年已完成缴费后变更的缴费档次将在下一年度扣费时生效。

    温馨提示:城乡居保缴费方式也更灵活多样,参保人可通过“江门税务”微信公众号、电子税务局、粤税通、粤省事、各地的自助办税终端进行线上缴费,也可到已实现查询缴费功能的银行网点、税务局办税服务厅进行现场缴费。


    相关附件:

     
    联系我们 网站帮助 网站地图 服务申明
     版权所有:开平市人民政府    主办:开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备案编号: 粤ICP备05079694号  网站标识码:4407830003  粤公网安备; 44078302000116
    开平发布政务微博
    开平发布政务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