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服务民生的重要部门,开平市社保局聚焦工伤职工“垫资压力大、报销周期长、往返奔波累”痛点问题,今年6月起,联合开平市中心医院开展工伤保险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系统联调测试,现已正式上线跨省直接结算。今年9月1日起,开平市中心医院正式开通工伤保险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业务,标志着开平市工伤医疗结算迈入“全国通办”新阶段,将为在开平居住、工作的跨省异地工伤职工带来极大便利。下面,让我们了解一下关于工伤保险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的情况吧!
一、跨省直接结算所需条件?
(一)已完成工伤认定;
(二)正常参保缴费;
(三)工伤事故伤害不涉及第三人责任;
(四)已按规定完成跨省异地就医备案登记。
二、哪些费用可直接结算?
已办理跨省异地就医备案的外省工伤职工,可凭有效的跨省异地就医备案在开平市中心医院直接结算符合就医地工伤保险规定的工伤医疗费用。在就医地发生的无第三方责任的住院工伤医疗费,执行就医地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等有关规定。另住院伙食补助费和因异地转诊转院发生的到统筹区外就医所需的交通食宿费,由参保地经办机构按照参保地政策审核报销,不纳入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范围。
三、如何便捷办理?
两步即可享受“免垫资”服务:
(一)外省工伤职工只需在所属的参保地经办机构办理跨省异地就医备案手续,详情可咨询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
(二)在备案有效期内,工伤职工在开平市中心医院就诊时,出示身份证、社保卡,即可享受直接结算服务。仅需支付个人承担部分费用,应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的部分由系统直接结算。
跨省异地就医结算是贯彻落实国家关于优化政务服务、保障和改善民生的重要举措,有效解决工伤职工跨省就医的“急难愁盼”问题,切实减轻他们的经济负担和事务性负担,增强工伤职工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接下来,开平市将持续扩大工伤保险协议机构的联网覆盖范围,优化备案和结算流程,加强政策宣传解读,让更多工伤职工享受到便捷、高效、优质的医疗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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