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开平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   
    • 关注我们:
      • 搜索
    今天是2019年4月11日 星期四欢迎进入开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您当前的位置: 首页 > 开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信息发布 > 本地新闻
    以案为鉴 | 虚构失业套取失业保险金,触犯刑律难逃严惩
    发布日期:2026-10-26 17:29
    来源:本网
    打印
    【字体: 小 中 大】

    失业保险基金是保障失业人员基本生活的“民生钱”“救命钱”,受法律严格保护。任何虚构情形、违规代办骗取失业保险待遇的行为,都属于欺诈骗保,必将受到严肃查处。为帮助广大群众认清欺诈骗保行为,熟知法律风险,现结合典型案例一则发出警示:

    2021年10月、2022年4月,杨某先后注册甲公司、乙公司,在网络平台招揽人员,通过微信收集申领人的身份证、社保账户、银行卡等个人资料。杨某将人员信息虚假调入两家公司社保账户,再以非本人意愿离职名义办理社保减员,人为制造符合失业保险金申领的条件,引导申领人违规申领失业金,并向每名申领人收取400元至600元不等手续费。经查实,杨某以此方式协助547人骗取失业保险金合计500余万元,从中非法获利9万元。2024年,某市人民法院依法作出判决:杨某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五万元。

    目前不存在花钱代办、挂靠参保就能稳拿失业金的捷径。广大参保群众务必提高警惕,不要轻信网络上“代办失业金”的广告噱头,不要随意出借身份证、银行卡、社保账号给他人使用。参与骗保不仅要全额退回违规领取的资金、面临高额罚款,还会留下违法记录,涉嫌犯罪的将承担刑事责任。用人单位及社保经办相关人员要严守职业底线,规范办理社保业务,切勿利用社保增减员办理职务便利,收受“好处费”,违规为他人操作社保增减员、虚构非自愿失业情形协助骗取失业保险待遇,该类行为同样属于违法违规,情节严重的将一并追究法律责任。

    开平市人社局提醒您:伪造就业失业情形骗取失业保险待遇是违法违规行为,广大群众切勿以身试法,自觉抵制欺诈骗保行为。


    相关附件:

     
    联系我们 | 网站帮助 | 网站地图 |服务申明
     版权所有:开平市人民政府    主办:开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备案编号: 粤ICP备05079694号  网站标识码:4407830003  粤公网安备; 44078302000116
    开平市政府网公众号